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没有性生活可以离婚吗 一、夫妻没有性生活可以离婚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夫妻没有性生活可以离婚吗

一、夫妻没有性生活可以离婚吗?

夫妻没有性生活可以离婚,性生活少,和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没有必要关系。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这里所指的并非一般的赌博、吸毒行为,而必须是达到已成恶习且屡教不改的地步。本款为例示性规范,除了明确列举的赌博、吸毒恶习之外,还应包括其他会严重危害夫妻感情的恶习,诸如酗酒、嫖娼、卖淫、淫乱等。一方当事人以其配偶有该法定过错而提出离婚请求,只要调解无效,就应依法予以支持。

二、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1、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

3、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三、协议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1)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①户口证明;

②居民身份证;

③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④离婚协议书;

⑤结婚证。

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工作人员应查明:

①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

②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③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

④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⑤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

(3)出具离婚证。

关于离婚的这件事情,只能说通过司法途径解除婚姻关系的话,如果不能向法院提供感情破裂的直接证据,毫无证据的情况下法院没办法支持原告的离婚诉求,从来没有过性生活的也可以作为感情破裂的参考因素之一。


·离婚后抚养权在男方变更给女方可以吗?
      离婚后抚养权在男方变更给女方可以吗?根据《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需要公证吗?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需要公证吗? 离婚财产分割不需要公证。 双方对于财产分割如果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在离婚协议中可以写明财产如何分割。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未能达成一致,那么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官判决或组织双方调节来解决财产分割问题。 二、离婚财产分割标准是怎么样的? 1...


·根据我国刑法当中的规定不是夫妻有重婚吗?
      根据我国刑法当中的规定不是夫妻有重婚吗?根据我国刑法当中的规定不是夫妻不是重婚,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重婚罪并不一定要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才构成的,在已经结婚的情况下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的,也会构成重婚罪。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


·结婚登记处不能办理精神病离婚吗
      不可以,精神病人是不能够协议离婚的,因为精神病人在法律上称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没有控制能力和辨认能力,自己不能够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


·强迫婚姻怎么办?婚姻法规定准予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虽然社会不断地在发展,但实践中仍然存在强迫婚姻的情形。强迫婚姻是指父母不顾孩子的意愿,以索取财物为目的让子女与他人结婚的一种行为。被强迫的婚姻在实践中很少会真正幸福的。那强迫婚姻怎么办?民法典规定准予离婚的条件有哪些?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强迫婚姻怎么办? ...


·女方拒付抚养费应该怎么办
      如果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已经协商约定好有男方抚养子女,而女方则支付抚养费的话,那么在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女方就要实际按照约定内容来支付抚养费,但现实中可能出现女方拒付抚养费的情况,此时男方该怎么做才能更好的维权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女方拒付抚养费该怎么办 夫妻一...


·最新婚内财产的协议范本
      男女在结婚之前可以就彼此的财产进行约定,而在结婚后也就是婚内,也是可以就财产问题做出约定的,往往这种时候都会签订一份婚内财产的协议,为了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内容,我们将在下面带来婚内财产的协议范本,供你参考。 婚内财产的协议范本一 甲方: ? ?,身份证号: 乙方: ? ?,...


·夫妻财产决定书的基本格式是什么
      夫妻财产决定书的基本格式是什么 一、夫妻财产决定书的基本格式是什么? 男方: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生,汉族,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女方:...


·是否能够同时处理离婚和重婚?
      是否能够同时处理离婚和重婚?是能够同时处理离婚和重婚,一方不论是立案侦查阶段还是服刑阶段,另一方都可以起诉离婚,但是如果要以重婚为离婚理由的,必须是在法院认定重婚的情况下才成立。相关法条:《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


·现在的社会是一个面子社会,大家都对自己的面子看的特别重。甚至
      现在的社会是一个面子社会,您都对自己的面子看的特别重。甚至有些人不顾生命还要维护自己的面子和名誉。可是,现实生活中还是可以看到许多公开侮辱诽谤他人的事实,使得有些人的名誉遭受侵害。那么有人就会纳闷,什么是公开侮辱诽谤罪呢?公开侮辱诽谤他人罪的构成要件又是什么呢?在此我们为您收集了...


·离婚诉讼时应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离婚诉讼时应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一、离婚诉讼时应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一) 起诉离婚的法院管辖。 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