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治安拘留5天在里面做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治安拘留5天在里面做什么?治安拘留5天,在里面进行法律、道德教育。《拘留所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拘留所应当对被拘留人进行道法律、道德等教育,组织被拘留人开展适当的文体活动。拘留所应当保证被拘留人每日不少于2小时的拘室外活动时间。拘留所不得强迫被拘留人从事生产劳动。二、治安拘留可以探视吗?治安拘留一般不能探视。一般的探视规定如下:(1)在押人员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2)在押人员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在押人员。在押人员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在押人员回家探视。(3)在押人员近亲属给在押人员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4)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公诉的案件,在押人员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会见、通信。刑事拘留一般不可以探视。但是当事人可以聘请律师介入,进行探视。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被拘留后,可以请律师。律师现阶段依法可以做的工作是可以会见;可以就审查公安机关是否超期羁押,并提出异议;可以就公安机关办案中的违法行为提出控告。从而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治安拘留有案底吗?行政拘留没有案底,案底是针对刑事处罚而言的。但是,作出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公安机关会制作形成治安拘留档案,保留在原办案单位,且永久存档。这个记录对于个人的一般生活没有太大影响,但是对于参军政.审或者公检法类等公务考试的政.审环节会起到阻碍作用。行政拘留不属于犯罪记录的案底,但是被行政拘留的记录在公安机关的治安部门应当是可以查到的(无法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综合上面所面所说的,治安拘留也是属于治安处罚里面比较严重的一种处罚,对于被拘留的人员主要在里面就是接受相应的教育,从而明白如何改过自新,只要拘留的时间一到,就是进行释放当事人,所以,做错事情就要接受处罚,这样才不会再做错事情。



·打群架参与者会判刑吗
      按实际情况,参与聚众斗殴有可能属于治安管理行为,一经认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如果涉嫌刑事犯罪的,经法院判决,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传销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每个人对传销几乎都避之惟恐不及。传销不仅可以害人钱财,有时候更严重的时候会害人家庭,因此传销活动都是害人害己,人们都避而远之。而且现如今我们国家对传销也是严厉的打击,同时刑法对传销活动罪也有了明确的规定,那么传销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传销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


·存在刑事处罚停薪留职可以吗?
      存在刑事处罚停薪留职可以吗?应当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国家公职人员存在刑事责任是必须开除的。刑事处罚是违反刑法,应当受到的刑法制裁,简称刑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停薪留职合同是指为了使特定职工有期限离岗停薪并保留职工身份,而由用人单位与该职工依法签订...


·诈骗罪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诈骗罪自古以来就存在,在近年来出现了有组织、有计划的诈骗行为,此种现象在法律上被称为是诈骗罪共同犯罪,但是这两种罪名并非一定会一起出现,司法机关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需要先从诈骗罪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入手,分析犯罪行为。 一、诈骗罪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诈骗罪具有以下特...


·盗窃罪出罪与入罪的原则是什么?
      一、出罪与入罪的原则是什么? 出罪与入罪的原则是举重以明轻,举轻以明重。“轻的行为被规定为犯罪,重的行为肯定是犯罪”“重的行为如果不构成犯罪,那么比这个行为轻的行为也不构成犯罪”,入罪和出罪是盗窃罪的一种称呼,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


·危险驾驶罪犯罪可中止吗?
      危险驾驶罪犯罪可中止吗?可以犯罪中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所以在危险驾驶的过程中,如果自动放弃或者其它原因导致...


·非法持有冰毒多少克构成犯罪
      非法持有冰毒多少克构成犯罪非法持有毒品罪构成犯罪的条件之一的毒品要达到一定的数量。据《刑法》第348条的规定,非法持有甲基苯丙胺(即冰毒)50g以上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10g以上不满50g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不满10g不构成此罪,但可能会...


·广东省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信用卡对于每个人的生活来说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但是在使用信用卡时不仅需要及时的还款还需要注意别被犯罪分子利用从而损失钱财,如果发现被诈骗最好是报警,之后警方和法院会进行处理,而各市关于诈骗犯的量刑标准都不同,就以广东省来说,广东省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呢?这就和我们来看一下吧。...


·南京市贩卖毒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们知道的毒品种类有很多,包括鸦片、海洛因等等,而行为人要是有贩卖这些毒品的故意,根据法律的规定无论数量多少,都是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过可能我国各地关于贩卖毒品罪的具体处罚不太一样。今天,我们主要为您介绍的就是南京市贩卖毒品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贩...


·决水罪是危险犯吗
      洪水无情,人有情。天灾无益,人有义。但是也会出现一些人,对大坝破坏决水,导致洪水,引发一系列的问题,国家将此行为定为决水罪,那么决水罪在犯罪中属于哪一种?决水罪是危险犯吗?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决水罪是危险犯。我国刑法典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中有多个条文规定了危险犯,放火罪、决水罪、爆炸...


·是法定加重情节而不是数罪并罚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法院在出具的司法审判的判决书当中,针对犯罪嫌疑人的判决结果,都会标注清楚相应的法律依据。在某些情况下,如果犯罪嫌疑人触犯了我国的多项法规的话,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数罪并罚。数罪并罚也是有着使用限制的,下文中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是法定加重情节而不是数罪并罚的情形有哪些?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