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著作权中财产权利保护期有多长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著作权中财产权利保护期有多长

一、著作权中财产权利保护期有多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1条规定,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保护期相同,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的50年。

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有限制的,根据著作权主体和作品性质不同,其保护期限有所区别:

(一)作品的作者为公民,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作者死亡后,其保护期以作者死亡后次年的1月1日开始计算,第50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届满。

(二)法人、非法人单位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予以保护。

(三)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以及摄影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其著作权不再受保护。

(四)合作作品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但50年的计算以合作作者中最后死亡的作者的死亡时间为起算点。

(五)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者身份一经确定,则适用著作权法的一般规定。

(六)图书出版单位的专有出版权。合同约定,图书出版者享有专有出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10年,合同期满可以续签。

(七)录音、录像作品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作品首次出版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八)广播、电视节目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播放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二、著作财产权能转让吗

转让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转让使用权中一项或多项权利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转让的标的不能是著作人身权,只能是著作财产权中的使用权,可以转让使用权中的一项或多项或全部权利。转让权是新修订著作权法增加的著作财产权内容,符合国际通行做法。转让作品使用权的,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有:作品的名称;

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转让价金;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违约责任;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转让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转让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

著作权是综合性权利,既包括人身权,也包括财产权。人身权具有人身专属性,是不可以分割或者转让给他人的。著作权财产权是有很大的经济价值的,是可以多次使用的。要注意的是,著作财产权是一种权利,权利是不可分割的,只能转让或者继承。


·2023商标和版权有什么不同
      商标和版权有什么不同著作权与商标权尽管均属于知识产权,但二者有许多区别。从分类方面讲,商标权属于工业产权,而工业产权与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两大分支。从权利的特性方面讲,著作权与商标权有以下区别:1、在权利主体方面,著作权的主体既可以是公民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既可以是作者...


·qq软件著作权登记流程复杂吗?
      随着人们对自我保护意识的加强,在研发出一款软件或app的时候大多会到相关机构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我国对登记了版权的软件著作都会提供法律保护,确保版权所有者的权利不被侵害。因此,登记版权还是有必要的,下面是我们整理的关于qq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流程。 1、填写申请表: 在中心网站上,首...


·销售侵权专利产品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侵权专利产品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一、销售侵权专利产品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侵权专利产品是否承担赔偿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销售他人专利产品,构成侵权。如果卖家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出售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需立即停...


·贴牌加工是否构成商标侵权?
      贴牌加工是否构成商标侵权?贴牌生产(OEM),又指原始设备制造商,现在已被引申为指贴牌生产这种经济模式。其基本含义是接收委托方(商标权人)的委托,进行产品的开发和制造,产品贴附委托方所提供的商标,并将全部交由委托方销售或经营,接受委托的生产方收取加工费用的合作经营生产模式。近年来...


·商标侵权纠纷的处理方式包括哪些
      商标侵权纠纷的处理方式包括哪些根据《商标法》第53条规定:“有本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


·知识产权包括的范围有哪些?
      知识产权包括的范围有哪些? 知识产权包括的内容: (一)专利权 1、专利权的定义:专利权是依法授予发明创造者或单位对发明创造成果独占、使用、处分的权利。 2、专利权的主体:有权提出专利申请和专利权,并承担相应的义务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3、专利权的客体:发明、实用新...


·著作权保护的法定措施有哪些?
      著作权保护的法定措施有哪些? 一、著作权保护的法定措施有哪些? 1、政府方面的保护:国家需要对网络环境进行治理,要取缔关闭从事侵权活动的非法网站,这样才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打击盗版和盗著作权的行为,还要严厉处理此类犯罪人员,最大程度上保护原创作者。 2、各方面的监督:各个职能机...


·专利出售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专利出售程序是怎样规定的?专利的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转让后,原权利人丧失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未经许可不能够在自己原有的范围内继续使用。不过,在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时,发明人或设计人所享有的署名权和获得精神奖励等权利并不同时转让。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都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并...


·关于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有几个认定标准
      关于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有几个认定标准 一、关于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有几个认定标准 进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即判断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否构成相同或者相近似。主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第一,进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时,应当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和审美观察能力为标准,不应当...


·商标法商标侵权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商标法商标侵权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一、商标法商标侵权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商标不侵权的抗辩可以从哪些方面进行?
      商标不侵权的抗辩可以从哪些方面进行? 一、商标不侵权的抗辩可以从哪些方面进行? 商标不侵权的抗辩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原告的诉讼主体不适格抗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商标侵权诉讼的原告应当是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人或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