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侵犯著作权罪怎样处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单位侵犯著作权罪怎样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1 、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所谓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即获利数额在 10 万元以上,或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 50 万元以上。所谓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 因侵犯著作权被追究刑事责任,又犯侵犯著作权罪的;(2) 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 100 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 500 万元以上的;(3) 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2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侵犯著作权有什么危害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侵犯著作权是一种未经过著作权人的允许侵犯其法定权利、严重损害著作权人利益的违法行为。其主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分为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首先,在大多数侵犯著作权的情形中,根据《著作权》法第45条、46条的规定,当事人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另外根据《著作权法》第47条的规定,在一些违反授权协议,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从而侵犯著作权的情形,当事人还要根据民法总则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另外,对于一些严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行为人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独占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制作、展览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根据本条规定,上述四种情形还必须是违法所得的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由于刑事追诉与民事起诉不同,刑法具有谦抑性原则,对证据的要求更高,在实践中确实可以只凭线索要求公安立案启动调查程序,但是更多的需要著作权人及其代理人收集并准备好必要的达到刑事追诉标准的证据。



·专利诉讼费怎么计算?
      专利诉讼费怎么计算?专利诉讼费什么时间给? 一、专利诉讼费怎么计算? 专利诉讼费的计算方式参用民事诉讼费用的计算方式,包括: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专利诉讼费...


·侵犯商标专用权怎么确定管辖
      侵犯商标专用权怎么确定管辖商标专用权是商标注册人该享有的权利,但是侵权行为屡见不鲜,那么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哪些呢?如果通过诉讼解决侵权,那么侵犯商标专用权应该如何确定管辖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一一解答。 一、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包括以下几种:1、未经...


·2023商标和版权有什么不同
      商标和版权有什么不同著作权与商标权尽管均属于知识产权,但二者有许多区别。从分类方面讲,商标权属于工业产权,而工业产权与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两大分支。从权利的特性方面讲,著作权与商标权有以下区别:1、在权利主体方面,著作权的主体既可以是公民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既可以是作者...


·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期
      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期我国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


·商标权质押融资风险有哪些?怎么规避这类风险?
      商标权质押融资风险有哪些?怎么规避这类风险? 一、商标权质押融资风险有哪些? 1、商标专用权质押法律制度、法规存在空白 专门规范商标权的《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细则》没有对商标专用权质押做出规定,《担保法》、《物权法》只是对商标专用权质押进行了一般性规定,国家工商管理总局颁...


·想抢注过期商标该行为是否合法
      想抢注过期商标该行为是否合法想抢注过期商标该行为是不合法的。商标抢注的对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册商标;现阶段商标抢注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扩展,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或驰名商标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属于抢注。进而,将他人的创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企业名称和字号、著作权等其...


·著作权中职务作品的所有人是谁
      著作权中职务作品的所有人是谁 一、著作权中职务作品的所有人是谁?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可优先使用。在其作品完成后一定期限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


·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是什么
      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是什么自身首先要具备三个条件:1、新颖性---申报前未见有相同相似的技术方案(包括出版发表、公开使用、社会公知和已有申请);2、创造性---与在前已有技术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3、实用性---能够制造或使用,并能产生积极效果。之后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


·申请发明专利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申请发明专利需要的材料有哪些?1、权利要求书:说明要求保护的发明内容,该内容是指该发明的实质性技术特征。2、说明书摘要:概括说明该发明(300字以内)。3、说明书:说明本发明所属技术领域;说明与发明有关的背景技术;说明本发明的目的;详细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说明该技术方案的达到的...


·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都有哪些
      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都有哪些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四)美术、摄影作品;(五)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六)工程设计、产品...


·商标驳回复审流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商标驳回复审流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商标驳回复审都需要那些资料 有些绝对驳回理由是可以申请复审的,但有些相对驳回理由倒是绝对不能申请复审的,这就需要第一时间将《商标驳回通知书》传真给职业商标代理人把把关。对于职业代理人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代理经验的综合把关之后,认为可以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