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债务偿还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债务偿还吗?《继承法》 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二、债务人去世,债务怎么办?1、向死者的配偶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不知道死者和他配偶之间存在婚姻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约定,就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要求付款。2、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除非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那么死者生前的债务应由其他继承人负责偿还。因此,还可以要求死者的继承人及家庭成员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清偿死者债务。3、其他人愿意偿还的 放弃遗产继承不能逃避债务。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1、“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2、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六条之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合伙人放弃继承房屋的行为无效。综上所述,夫妻一方死亡的,另一方应当清偿死者的债务,放弃遗产继承不能逃避债务,债务人为逃避债务放弃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应当认定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应该怎样通过诉讼追讨欠款 债权人向债务人讨债可以有很多种方
      应该怎样通过诉讼追讨欠款 债权人向债务人讨债可以有很多种方式,就包括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其中,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讨债是最有强制力的方式。但此时作为当事人也应当了解清楚究竟应该怎样通过诉讼追讨欠款,做好充分的准备之后,最终才有可能顺利的追讨回欠款。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


·怎么对夫妻个人债务清偿
      怎么对夫妻个人债务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2款规定,下列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


·有限公司欠债股东还钱吗
      有限公司欠债股东还钱吗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以其财产承担有限的民事债务,股东如实履行出资义务的,并且没有抽逃出资行为的,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的,要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


·债务转移合同订立条件
      债务转移合同是债务人得到债权人同意后,将自己的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所订立的相关协议,它的要求主要有以下四点:第一点,债务人必须有具有法律效力的债务,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因为债务承担的前提是债务必须有效存在,债务一开始就无效或者在承担时已经撤除不存在的,即使当事人对此定有承担合同的,也不...


·因为疫情花呗不推迟还款吗?
      因为疫情花呗不推迟还款吗?因为疫情花呗推迟还款,因疫情原因,银行贷款是否可以推迟偿还,应当根据实际原因而定,只有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


·企业借款多少户是非法集资?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公民手中的存款也是越来越多,那么就会有不少的不法分子会利用欺骗和隐瞒真相等手段来非法占有公民的财产,那么如果企业向公民借款,借多少户就被划定为是非法集资呢?按照相关规定,如果企业非法向150人以上吸收存款,将被认定是非法集资。 一、非法集资的确定标准 根据...


·债权人追债的方法有哪些
      债权人追债的方法有哪些 一、债权人追债的方法有哪些 第一招:防患于未然是最高境界 法官认为,进入诉讼程序、用法律武器追债,是企业和个人不得已的选择,能够防患于未然才是规避追债风险的最高境界。法官戴波介绍说,发生经济联系前,了解对方企业的资信是最基本的工作。对于企业来说,先调...


·债权人讨债有诉讼时效的限制吗
      讨债即向欠债人讨回债款。在债权债务关系发生后,债务人有按时还债的义务,古语也有云: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不过,在现今社会,绝大多数的民事纠纷都要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那债权人讨债有诉讼时效的限制吗?如果有,那诉讼时效已过怎么讨债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本文将详细为您说明。 一、讨...


·法律保护的借款利息是多少
      法律保护的借款利息是多少我国法律对个人之间借款的利息是有限制的,利息多了将得不到法律的保护。那么,法律保护的借款利息究竟是多少呢?在向他人借款的时候,涉及到借条的书写,那么当事人在写借条时要注意哪些事项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陈述。 一、法律保护的借款利息是多少 自然人...


·如果有汇款记录借条生效吗?
      有汇款记录借条生效吗?有汇款记录,是可以证明借条的效力的。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


·货款约定了违约金主张的是利息这种约定合法吗?
      货款约定了违约金主张的是利息这种约定合法吗? 一、货款约定了违约金主张的是利息这种约定合法吗? 是合法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规定:“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