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赡养老人的子女可以拿全部遗产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赡养老人的子女可以拿全部遗产吗不能,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法》规定: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二、遗产的继承分配比例在《继承法》第十三条中对如何进行公平的比例分配做出了相当严肃的说明,一般来说要从两方面进行解析:1、当同一批次的继承人继承遗产时,每个人所继承的财产应该是相同份额的,并不存在差别。这是最普通的在继承法中所规定的事项,但是这也是在没有极其特殊的情况发生时所规定的顺序。2、在特殊的情况下,每个人的分配金额可能会有差别。根据据相关法律表明,特殊情况主要有:(1)在日常生活中困难,而且自身很难有劳动力得到经济来源的继承人,在进行财产分配时应酌情多分配一些份额。在这里,生活困难和自身劳动力差是必要的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只有同时有这两种情况才能被酌情多进行一些分配,而且是需要强制执行的。但是继承人不得因为有此项规定就假装自己符合该规定,以谋求更高的分配比例,如果经过调查核实,是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的。(2)对于被继承人身故之前,有其他人对其行使了最主要的照顾义务的,或者是法定继承人中有人与被继承人长时间在一起生活的,在进行遗产分配时,可以多分配一部分给他。但这不是强制性规定,必须由其他继承人商议同意后才能进行,如果不同意法律上也没有具体支持的依据。(3)对于自身有条件对于被继承人生前能够进行抚养的,却没有尽到自身的养育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是可以不对其进行分配或者少分配一给他,这是法律规定的抚养义务的原则性问题。3、不管是在哪个批次中的继承人,符合了以下条件之一的,理应少分或者不能参与遗产分配(1)继承人自身有能力却不尽到抚养义务的。(2)通过所有继承人一致商议可以自行决定分配比例的。在实际的分配过程中,这类当事人员在办理遗产分配时,应积极的按照照顾遗产继承人中有困难或老弱妇孺相应的多分。办理过程中,也应积极与其他继承人员进行协商进行办理,协商同意这类分配比例的,才可以办理这类遗产的办理。



·意外保险赔偿金是否属于遗产?
      意外保险赔偿金是否属于遗产?人身保险金能否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了内受益人。指定了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作为其遗产处理。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


·服刑中的罪犯有遗产继承权吗
      服刑中的罪犯有遗产继承权吗有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二、有关继承权...


·遗嘱生效的条件
      遗嘱生效的条件有: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5、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法定继承权放弃如何恢复?
      法定继承权放弃如何恢复?1、法定继承权放弃后若是想恢复必须获得其他所有继承人的同意,否则是不能恢复的。2、放弃继承权的表示作出后,得到其他继承人的认可即成立。一般情况下,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又反悔的,一般是不予承认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


·非婚生子女是继承人吗?
      非婚生子女是继承人吗 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都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1、非婚生女子的继承权,依法受法律保护。《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该条的规定,把非婚生子女的地位视同婚生子女,也就是说...


·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哪些材料(一)法定继承应
      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哪些材料(一)法定继承应提交: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监护人代办应提供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身份证件;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


·遗嘱效力高于法定继承效力吗?
      遗嘱效力高于法定继承效力吗 不一定。 《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


·死亡补助金属于遗产吗?
      死亡补助金属于遗产吗?对于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来处理,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亲属的精神损害赔偿,是死者亲属的财产,不属于遗产。原告无权主张死亡赔偿金赔偿损失。首先,从遗产的含义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


·再婚的婚前财产怎样继承?
      再婚的婚前财产怎样继承?再婚前取得财产和住房,是婚前个人财产,产权都属于死者,可以按照死者意愿处理,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赠扶养协议即被...


·胎儿出生死体的还能继承吗
      胎儿出生死体的就不能继承遗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


·不可继承的财产具体包括哪些
      在实际继承公民遗产的时候,最好先搞清楚究竟法律中规定哪些财产是可以继承的,而不可继承的财产又有哪些。这样才能比较顺利的完成遗产的继承。那到底不可继承的财产具体包括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不可继承的财产具体包括哪些 遗产,作为一种财产,继承人可依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