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证驾驶出事故算工伤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无证驾驶出事故算工伤吗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2、根据以上规定,只有在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情况下发生了交通事故才算工伤。员工在上下班途中无证驾驶否能认定为工伤,要看交警的责任认定了。需要在认定工伤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对“在上下班途中”应作广义的解释,一方面包括职工按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的途中,另一方面也应包括职工加班加点后上下班的途中。二是对“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应从两方面进行理解,一方面职工在上下班途中无论是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自身伤害的,还是职工在上下班途中没有驾驶机动车而受到机动车伤害的,都应该按照本条的规定认定为工伤。另一方面,只要职工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就应该认定为工伤。不管这种机动车事故发生在城市街道还是发生在其他道路,也不管受到伤害的职工在机动车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次要责任还是根本不承担责任。2004年1月1日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不应认定为工伤的“犯罪或违法”规定变更为“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可见不是全部违法的行为,都属不应认定工伤的情形。根据以上所述,无证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不能以无证驾驶为由而不认定工伤。二、无证驾驶是否违反治安管理?2006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但不构成刑事处罚的的,适用治安处罚。该法第64条具体规定以下两种情形给予治安处罚:偷开他人机动车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或者偷开他人航空器、机动船舶的。该法并没有规定无证驾驶车辆的行为违法治安管理,而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了无证驾驶属违法应处罚行为。可见,无证驾驶车辆的行为违法,但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有的人认为,无证驾驶本身就是一种违章行为,劳动者作为一个成年人应当清楚知道自己的这一行为是不合法的,但是仍然在上下班途中无证驾驶,因此导致发生交通事故人身受到伤害,就不应当按照工伤事故认定处理。但值得注意的是,无证驾驶虽然是违章行为,因此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也不能一概以行为人无证驾驶为由而不认定为工伤,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我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一、我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我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实际上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要解除...


·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单位可以随时辞退员工吗?
      通常对于初次入职的劳动者,用人单位都会与之约定一个试用期,这段期间可以说就是双方相互考察的一个期间,彼此在试用期内的权利相对来讲也是比较薄弱的。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能会觉得工作不太适合自己,因此就想要辞职。那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试用期可以随时辞...


·工程质保金保修期是怎么规定的
      工程质保金保修期是怎么规定的 在生活当中,从事建筑工作的人对于工程质保期和工程质保金都非常清楚。但是对我国普通公民来说,可能对这两者的具体规定并不是特别了解,其实质保金和质保期都是为了针对工程的工程质量而作出的一定的规范。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工程质保金保修期是怎么规定的? ...


·一、工伤职工护理人员误工费是多少?
      一、工伤职工护理人员误工费是多少?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


·建设工程大概是目前最常见的工程项目了,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也占
      建设工程大概是目前最常见的工程项目了,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也占据了纠纷案件中一大部分。为了更好维护我们的权益,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成为一个关键问题。我们的我们也专门收集整理了以下内容,一起看一下。 一、建设工程不同部位质量缺陷纠纷案件诉讼时效 1、工程质量缺陷不适用“出售...


·一、铜事故的误工费计算依据是什么?
      一、铜事故的误工费计算依据是什么? 受害人在误工期间,所在单位没有扣发其工资等受害人实际收入没有减少的,不能获得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


·一、劳动合同可以盖合同章吗?
      一、劳动合同可以盖合同章吗 各个单位的做法不一,具体情况由单位决定。有的单位所盖的章两者是一致的;而有些单位盖的章,分别使用两个不同的章。合同有劳动合同与业务合同之分。签劳动合同盖的章是单位注册登记的章,而业务合同一般应该采用合同专用章。 劳动者在通过用人单位的招聘面试之后,...


·公司无理由辞退员工年终奖会赔偿吗?
      公司无理由辞退员工年终奖会赔偿吗?会赔偿的;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根据劳动法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


·简易劳动协议书怎么拟定?
      简易劳动协议书怎么拟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用人单位在试用辞退怀孕合法吗?
      用人单位在试用辞退怀孕合法吗 一、用人单位在试用辞退怀孕合法吗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是整个劳动合同的一个特殊阶段,在这个阶段里,用人单位享有在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


·劳动诉讼时效可以中止吗
      劳动诉讼时效可以中止吗 一、什么是劳动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