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销赃罪10万以上量刑时应当考虑哪些因素?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销赃罪10万以上量刑时应当考虑哪些因素?销赃罪10万以上量刑时应当主要考虑社会危害性要素和人身危险性要素,以及犯罪对象、犯罪手段、犯罪时间、地点、犯罪动机、起因、犯罪前的一贯表现、犯罪后的态度、退赃和赔偿情况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量刑幅度:(1)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数额达到5千元的,或者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超过3次、累计数额达到3千元的,或者明知是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而掩饰、隐瞒一辆的,可以在四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达到50万元的,或者明知是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而掩饰、隐瞒达到五辆的,可以在三年至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二、销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一)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量刑格:1.犯罪数额5 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或者有多次犯罪记录,累计数额3 000元以上不满6 000元的,基准刑为罚金刑。2.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5万元或者所有犯罪金额的累计数额6 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基准刑为管制刑。3.数额1.5 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或者赃物的累计数额 1万元以上不满1.5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4.所获得的赃物2万元或者销售赃物的累计数额1.5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4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二)升格为拘役刑的情况:1、犯罪销赃次数八次以上,或五次以上且累计数额达1万元;2、未全部退赃的;3、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三、刑罚裁量的特征有哪些?1、量刑的主体是人民法院。量刑时人民法院根据犯罪分子罪行大小和刑事责任轻重,决定对其是否适用刑罚的一种审判活动。量刑的决定权只能归属于人民法院,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不能行使刑罚裁量权。2、被量刑的对象是犯罪分子。无罪的人不是量刑的对象。3、定罪是量刑的前提。只有正确定罪,才能找准对犯罪人适用的法定刑。4、量刑的轻重取决于刑事责任的轻重。刑事责任的大小是量刑轻重的唯一根据。在量刑过程中,判断刑事责任的大小的唯一依据只能是案件确有的各种从重和从宽处罚的量刑情节。如果犯罪分子在实施销赃行为后,又主动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其实施的犯罪行为,且认罪态度良好,积极配合的,人民法院审判时可以酌情从轻或者是减轻处罚,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已满七十五周岁的老人或者是怀孕的妇女的,必须从轻或者是减轻处罚。



·法律规定行贿十万元怎么量刑?
      一、法律规定行贿十万元怎么量刑?行贿罪10万左右,根据刑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应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


·刑事诉讼法传讯是怎样的?
      众所周知,在人们日期生活中一定会发生许多纠纷问题,当自己无法处理的时候,只有寻求人民法院的援助,通过打官司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国家也非常重视这些问题,也不乏会有一些不法分子触犯了国家的法律,导致犯罪,当然这些也需要通过人民法院来处决,那么刑事诉讼法传讯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就带您...


·什么算职务侵占罪
      满足以下要件就算构成职务侵占罪: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2、侵犯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4、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


·无罪推定律师辩护的意义有哪些?
      无罪推定律师辩护的意义有哪些? 一、无罪推定律师辩护的意义有哪些? 中国最高权力机关并没有引入无罪推定原则,在刑事诉讼法上只是规定了“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第十二条)。立法者称中国刑事诉讼法引入了无罪推定的精神,是根据国情需要而不是全盘照搬理念。如果...


·故意伤害罪重伤赔偿多少钱
      故意伤害罪重伤赔偿多少钱 一、故意伤害罪重伤赔偿多少钱? 故意伤害罪重伤赔偿标准时因人而异的,各项赔偿的参考依据是: 1、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凭据给付,外地治疗有转诊单;) 2、误工费。受害人收入标准(天、月、年)×误工时间(有实际收入按实际收入,...


·侵占罪的法条及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侵占罪的法条及司法解释是什么 根据《决定》第十条的规定,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工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本公司、企业财物,数额较大 的,构成侵占罪。2、《决定》第十条规定的“侵占”,是指行为人以侵吞、盗窃、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本公司、企业财物的行为。...


·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多少年
      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多少年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手段极其残忍造成严重残疾的情况,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在伤害致人死亡后,立马就自首是法定上从轻量刑的一个情节,不过至于量刑还得由法官依据案件的情况来决定。其中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因一些过激的行为而致人死亡的情况,一般不会...


·无证醉驾这名司机应该怎么判刑
      无证醉驾这名司机应该怎么判刑 无证驾驶,加醉驾,罪严重的处罚是被法院判处6个月以下的拘役,并处罚金数千元。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前款规定的“道路”“机...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几条才达到判刑
      随着人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对海鲜的需求也越来越大,随之而来的是市面上的水产制品种类丰富、数量繁多,这些水产品一般情况下都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捕捞的。但是,在日常生活中,仍然有人知法犯法,为了获取不菲的收入利用一些不法的手段进行捕捞水产品。那么,我们来具体...


·信用卡诈骗和盗窃罪竞合怎么处理
      现在信用卡的使用方式也因为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的,所以也一度涌现了很多新型的信用卡犯罪方式,比如在偷盗了别人的信用卡以后又在网络上进行消费,同时就构成了信用卡诈骗。在我国,信用卡诈骗和盗窃罪竞合的情形下,通常是按照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处罚,根据使用信用卡的具体数额...


·刑事立案侦查后能否中止执行?
      刑事立案侦查后能否中止执行?可以中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三十七条侦查过程中,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检察人员写出撤销案件意见书,经侦查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请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撤销案件:(一)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二)没有犯罪事实的,或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