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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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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交通事故的处理,从来都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同时也是事故当事人急于想了解的内容。那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该如何来处理呢?换言之,车辆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你具体答案。
1、发生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立即打“122”电话报警,听侯处理。
2、公安交警部门接报后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取证,恢复交通。
3、经现场勘查,不属的,公安交警部门制作非道路交通事故的结论书送达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属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警部门立案调查。
4、公安交警部门根据需要,对交通事故车辆、物品、尸体、当事人的生理和精神状态及有关道路状态进行检验或者鉴定。
5、公安交警部门通知死者家属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并通知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预付伤者的抢救医疗费及事故责任保证金,如不预付则暂扣车辆直至事故处理结案。
6、公安交警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后,依法对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支队交管科申请重新认定;支队交管科在受理30日内作出重新认定。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为最终认定。
7、公安交警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在30日内调解二次,必要时可延长15日。
8、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交警部门制作《道路书》;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公安交警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调解终结书》。
9、公安交警部门调解终结或当事各方不履行调解书协议的,当事人应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公安交警部门不再调解。
在了解了上述内容后,你是否已经知道车辆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呢?当事人是否能够留在现场积极的配合处理,这关系到日后的处罚问题。当然要是能够减少损害的话,那么对当事人的处罚可能会相对轻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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