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酒精检测为醉驾处罚标准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交通事故酒精检测为醉驾处罚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二、醉驾肇事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下列人员可令其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依法应当速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

(四)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五)拘留后需要逮捕但证据还不充足的;

(六)已被羁押,但在法定期限内不能结案,适用取保候审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通常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是有权利对双方驾驶员做酒精检测的,显示为醉驾的话就不是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了,因为已经造成了交通事故。不过,事故责任并不绝对是醉驾一方全部承担的。


·开发商延期交房构成违约吗
      很多有过期房购买经历的人都反应,在购买期房的时候基本都遇到了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情况。那么从法律角度分析,在约定的时间,开发商没有准时交房的,也就是说开发商延期交房构成违约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开发商延期交房构成违约吗 一般情况下,合同中都约定了出现不...


·医保断交怎么办
      一、医疗保险断交后可以补缴吗?从原单位辞职,并已将社保关系从单位转入到个人后,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缴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保险费),是否补缴中断期间的社保费,决定权在您自己。如果养老保险不补缴,其中断的前后缴费年限可以合并计算;如果医疗保险不...


·发生交通摩托车无证驾驶该如何处理
      无证驾驶摩托车发生车祸的,可以及时的报警处理,认定事故责任后进行交通事故赔偿。无证驾驶摩托车属于严重违章行为,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对于发生事故,要根据现场的情况来判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


·在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驾驶人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违法行
      在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驾驶人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违法行为分为酒驾行为和醉驾行为,如何区分驾驶人是酒驾行为还是醉驾行为,主要是检测驾驶人体内血液的酒精含量达到什么标准,不同的酒精含量对应不同的酒驾行为,而不同的酒驾行为认定也对应着不同的处罚措施,对驾驶人给予行政处罚还是更严厉...


·交通保险人伤理赔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交通保险人伤理赔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交通保险人伤理赔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交通事故后到保险公司理赔需要提交的材料由保险单正本或者保险单正本复印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现场勘察草图,车辆损失照片,机动车辆保险损失情况确认书,机动车辆保险出险报案表等。其实,正常的理赔程序应该是肇事者自...


·河南省交通事故误工费营养费用赔偿吗?
      河南省交通事故误工费营养费用赔偿吗河南省交通事故误工费营养费用的赔偿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决定的。根据《人身损害赔司法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


·车被高空坠物砸了应该追究谁的责任
      车被高空坠物砸了应该追究谁的责任除了因为台风,地震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导致高空坠物致人伤害,不需要追究责任以外,人为的原因发生了高空坠物,给其他公民的财产或者身体造成损害的情况下,肯定是需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的。比如说自己的车辆,因为高空坠物被砸坏的话,肯定车辆所有人最关心...


·一、交通事故鉴定不算工伤有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鉴定不算工伤有赔偿吗? 不算工伤也有赔偿,可以像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人索赔,如果自己负主要责任的话,相关损失自行承担。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


·广东省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实践中很多交通肇事罪的发生,都是因为驾驶者在行使过程中违反了相关的道路交通法规而造成的,此时的后果比较严重,因此需要对驾驶者进行处罚。接下来,我们一起看看广东省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具体是如何规定的吧。 1、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及事故责任程度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所提交的资料是什么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所提交的资料是什么(1)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申请撤销仲裁委员会裁决的,应引用《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法定情由;申请撤销中国国际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裁决的,应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的法定情由;(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被申请人近期工商登...


·救死扶伤打一交通名词如何解释?
      救死扶伤打一交通名词如何解释? 一、救死扶伤打一交通名词如何解释? 抢救生命垂危的人,照顾受伤不方便行动的人。现形容医务工作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救死扶伤的精神。 “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