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家庭财产约定协议范本的内容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夫妻家庭财产约定协议范本的内容是什么?夫妻婚后财产约定协议书甲 方: ## ,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身份证号码:####乙 方: ## ,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身份证号码:####甲女双方于 年 月 日在枝江市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处办理结婚手续,为了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财产和子女抚养纠纷,依据《民法典》和《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双方根据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一致,对夫妻财产和子女抚养事宜约定如下1、婚后甲乙双方与 年 月 日在 地购买的商品房因系乙方独立出资购买、还贷,甲方自愿放弃夫妻共有,产权归乙方所有。或者:————商品房,产权归子女所有。2、乙方为甲方投入的40万 启动资金由甲方支配使用,甲方经营 期间产生的效益、债务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或债务,均为甲方个人所有。3、乙方独立经商期间所产生效益、债务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或债务,均为乙方个人所有。4、乙方与 年 月 日贷款购买的##轿车,为夫妻共同财产。5、已做法律公证的其它家庭财产归原公证受益人所有。6、甲、乙双方自此协议签定之日起,要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双方每月各需为家庭支付 元作为基本生活费。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年 月 日二、婚后财产约定有效吗?我国新《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财产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以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夫妻要采用约定形式处理夫妻财产关系,必须平等、自愿,不允许任何一方强迫或威胁对方;男女可以在结婚前或婚后任何时期作出财产约定;只要约定的财产是夫妻合法所得,夫妻可以自由地确定的内容,可以就部分财产作约定处理,也可就全部婚后财产作约定处理。夫妻不得利用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损害第三人利益。夫妻对财产的约定,一般就以书面形式进行;口头约定,须双方一致认可或者有可靠证据证明,方予以认可。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遵守公平平等的原则进行分割,但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所以在签订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之前,首先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认定,双方可以通过举证的方法进行处理,涉及到一方财产是不可以进行分割的。



·事实婚姻关系解除审判原则有哪些
      事实婚姻关系解除审判原则有哪些?(1)平等原则,这就是说,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在司法上各民族一律平等。(2)公开审判原则。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涉及个人隐私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外,一律公开进行。(3)辩护原则。被告人依法有权委托他人或由自己,在审判过程中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和材料证据...


·离婚抚养费诉讼时效到底是多久?
      如今社会,离婚案件不断增多,一些大城市的离婚率居高不下,因为经济环境等各种因素导致此种现象。尤其有孩子的离婚案件,因为抚养费用会变得更加复杂,那么今天,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具体离婚抚养费诉讼时效 是多久?您可以仔细看一下今天的文章。 离婚抚养费诉讼时效 是多久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女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女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是因为老婆出轨而导致离婚,并且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老婆的出轨行为,那老婆就属于过错方,此时财产的分配可以偏向于老公方。根据诉讼中分财产时如果...


·离婚诉讼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诉讼需要什么手续 第一,写离婚起诉状 如何写离婚起诉状呢? (一)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二)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起诉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请求:1.请求法院判决离婚;2.有关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由谁抚养,抚...


·在我国离婚对方不给探视孩子怎么办?
      在我国离婚对方不给探视孩子怎么办?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


·离婚要求一次性抚养费吗?
      离婚要求一次性抚养费吗?法律并未规定必须一次性给付子女直到18岁所需的全部生活费用和医疗费用等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予方法、次数和数额,是基于给予抚养费一方的收入和生活水平来判断的。一般是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无论是何种给付方式,都应在离婚协议中写明,作为证据,避免出现纠...


·子女抚养费给付到什么时候
      夫妻离婚后,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向孩子支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责任。那么子女抚养费给付到什么时候?对此《民法典》上有明确的规定。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子女抚养费给付到什么时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


·什么是抚养费,包括哪些项目
      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后孩子还是未成年人的话,是需要双方支付一笔抚养费对孩子进行赡养的。但是很多人对抚养费的理解其实很片面并且不明白自己支付的抚养费到底包括了哪些费用,下面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抚养费,包括哪些项目吧。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


·起诉离婚他不到怎么办?
      在夫妻生活过程中,男方有外遇或者小三的时候,女方作为受害者,如果不接受男方的道歉,可以提出离婚。对于男方拒绝离婚的,女方可以选择诉讼的方式提出自己的主张,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那么,起诉离婚他不到怎么办?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起诉离婚他不到怎么办? 依据我...


·一、珠海社会抚养费可分几期还?
      一、珠海社会抚养费可分几期还? 根据法律规定,珠海社会抚养费一般都是一次缴清,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分期时间。社会抚养费应当由当事人在接到征收决定书后30日内一次缴清。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载明...


·离婚彩礼纠纷的处理方式是什么样的?
      离婚彩礼纠纷的处理方式是什么样的? 一、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   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