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扣车保全的期限是多久?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交通事故扣车保全的期限是多久?交通事故扣车保全的期限是一般为不超过两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二、如何申请交通事故财产保全?比较重大的交通事故中,如何能够得到充分的、到位的赔偿是受害者一方最关心的问题,而保全事故车辆是保证受害者一方能够最终得到赔偿的一个非常有效地法律措施。一般情况下,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之后,出于收集证据的需要交通队会扣留事故车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的规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所以,被害人一方应当在交警部门作出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但是还没有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的时候,及时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求人民法院扣留事故车辆。诉前财产保全要向事故车辆扣留地的法院提出,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需要以下材料: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不是受害人的要附加申请人与受害人的关系证明;3、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4、事故车辆的权属证明;5、《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6、等值的担保,如果是以他人的财产作为担保要求他人写的担保书。交通事故发生后,必须造成了一定的经济财产损失,受害人为了追偿的请求,是可以按照上述情况来进行财产保全处理的,目的在于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认定,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合法的计算,避免后期难以获得赔偿。



·交通一死一伤无谅解书是否可以判刑
      交通一死一伤无谅解书是否可以判刑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死一伤,负主要或者全部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在刑事审判中,不管是否取得谅解书都会判刑,只不过是判刑轻重的问题。没有取得谅解也不会从重处罚,会依法处罚。二、交通事故的定义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


·交通事故撞死人要坐牢吗?
      交通事故中最严重的损害结果其实也就是造成了人员的死亡,而此时也要区分实际造成了多少人的死亡,情况不同自然之后的处理也是不同的。那如果交通事故撞死人要坐牢吗?除了赔偿,这可以说是行为人最为关心的问题了。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被抚养人生活费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吗
      被抚养人生活费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吗 一、被抚养人生活费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 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投了保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予以赔偿。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融资融券交易手续费是多少?
      现在股票是很多投资者选择的投资产品,如今股票投资领域已经不是简单的一买一卖。随着政策的不断放开,目前很多证券公司推出了融资融券业务。投资者可以用账户内的股票市值进行抵押,融得一笔资金用于再投资。那么,融资融券交易手续费是多少?下文我们通过本文一起做个具体了解。一、融资融券交易手续...


·如何计算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违约金?
      一般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品...


·交通事故赔偿的车辆停运损失费如何计算
      交通事故赔偿的车辆停运损失费如何计算 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则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人的减少,该损失由相关事故责任人进行的赔偿。 根据...


·一、交通事故酒驾加逃逸如何处罚?
      一、交通事故酒驾加逃逸如何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


·一、交通事故汽车划伤赔偿原则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汽车划伤赔偿原则是什么?应当根据责任责任划分情况来赔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


·一、递交辞职报告后公司可以随时解聘吗?
      一、递交辞职报告后公司可以随时解聘吗?递交辞职报告后公司不可以随时解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来说,按公司流程办理完工作交接,要求用人单位为你出具...


·交通事故轻微伤逃逸会被判刑吗?
      交通事故轻微伤逃逸会被判刑吗? 交通事故逃逸,造成轻微伤的,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处15日以下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当今社会,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开车的人越来越多,交通事故的发
      当今社会,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开车的人越来越多,交通事故的发生也越来越频繁,因此很多人就比较关心,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的责任是如何认定的呢?下面,我们为您讲解了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 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