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办理居住证劳动合同时必须提供的材料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办理居住证劳动合同时必须提供的材料吗?办居住证可以没有劳动合同。居住证不一定需要劳动合同才能办理,这是因为居住证跟劳动合同这两方面没有必然的联系,也可以到所住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如果要办理居住证,拿着身份证就可以去出租屋管理中心或者流动人口管理中心办理。居住证一般是提供房东的房产证、租房合同等材料办理。居住证不需要劳动合同,主要是要有稳定的居住地址。二、办居住证需要哪些材料?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以下材料:(一)本人居民身份证;(二)本人相片(系统无法获取相片的申领人需提供);(三)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三、办理居住证的作用有哪些?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一)义务教育;(二)基本公共就业服务;(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六)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在上海北京等这些地区如果想要办居住证的话,不仅要求当事人有固定的住所,还要求有稳定的工作,类似于这些城市办居住证的时候就得提供劳动合同,根据自己所在城市,办居住证要提供的这些材料可以到公安机关先咨询一下。



·劳动合同签了3年中途可以离职吗?
      劳动合同签了3年中途可以离职吗?无论签订了多久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都是可以辞职的。劳动者享有自主择业权。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


·工伤认定的举证程序有哪些?
      职工在遭遇工伤事故后,其损失不仅是身体健康受到伤害,而且在治疗工伤的过程中需要花费医疗费、康复费、伙食、住宿、交通费等,还包括伤情即使恢复、后期如果留有残疾对工作生活的负面影响成本,因此工伤赔偿就显得尤为重要,但在现实中有些缺乏责任感的无良企业,拒不配合职工申请工伤赔偿,甚至否认...


·地面铺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地面铺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铺装地面是建筑工程不可缺少的一项内容,由于地面直接接触外界环境,风吹日晒,车人的踩踏,极易受到侵蚀。所以,在地面铺上平整的石料,可以有效起到保护地面的作用。因此,石料铺装的质量的很关键的,需要有一定的标准来规范。那么,地面铺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


·员工告发公司偷税漏税被公司辞退补偿金怎么计算
      员工告发公司偷税漏税被公司辞退补偿金怎么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


·实习生工资标准是怎样的 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实习生工资标准是怎样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中关于实习生薪酬标准的规定有:第八条,实习单位应向实习学生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扣发或拖欠学生的实习报酬。第九条,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并支付给实习学生的报酬,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


·劳动仲裁的诉讼时效可以中断吗
      劳动仲裁的诉讼时效可以中断吗可以,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


·劳动合同模版的格式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模版的格式是怎样的 劳 动 合 同 甲方: 乙方: 用人单位名称: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基本情况 乙方基本情况 名称: 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 住所: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


·工程款纠纷原因有哪些?
      工程款纠纷原因有哪些? 工程款纠纷原因有哪些? 1、工程量之争。土建工程的工程量之争主要集中在合同生效后增加的工程量及对隐蔽工程的详细数据未做三方(发包方、承包方与监理公司)签字的记录,仅凭承包方施工日记进行结算,发包方提出异议。安装工程的工程量之争,主要集中在隐蔽在墙体中的...


·在法律上,误工费和务工费的区别主要如下:
      在法律上,误工费和务工费的区别主要如下: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9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


·一、工龄的计算有哪些?
      一、工龄的计算有哪些方式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这个工作时间与劳动者所享受的福利是息息相关的,如劳动者的年休假,医疗期,甚至是劳动者在医疗期所取得的病假工资也与工龄有关。工龄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工龄,指的是劳动者参加劳动的总工...


·工作时发生脑梗算不算工伤?
      工作时发生脑梗算不算工伤? 一、 工作时发生脑梗算不算工伤? 不算,因为脑梗不会是与工作有关的,而是疾病,而疾病中,只有一种情况属于工伤,即在工作时,发生疾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情况下才视为工伤。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