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精神病人会被无罪释放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精神病人会被无罪释放吗?不会,精神病杀人会被判定有罪,但可能免予追究刑事责任而释放。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杀人,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会被释放。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杀人,应当负刑事责任,不会释放。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杀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也不会释放。根据《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二、对精神病人的鉴定情况有哪些?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经鉴定患有精神疾病,致使不能行使诉讼权利的,为无诉讼能力。2、控告人、检举人、证人等提供不符合事实的证言,经鉴定患有精神疾病,致使缺乏对客观事实的理解力或判断力的,为无作证能力。3、被鉴定人是女性,经鉴定患有精神疾病,在她的性不可侵犯权遭到侵害时,对自身所受的侵害或严重后果缺乏实质理解能力的,为无自我防卫能力。4、被鉴定人在服刑、劳动教养或者被裁决受治安处罚中,经鉴定患有精神疾病,由于严重的精神活动障碍,致使其无辨认能力或控制能力,为无服刑、受劳动教养能力或者无受处罚能力。精神病人并不是全部免除刑事责任的,应当根据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定,所以在进行判决之前需要进行能力鉴定,对于具备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是需要追究相关的刑事责任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缓刑和管制有哪些区别2023
      缓刑和管制有哪些区别(一)从法律属性上比较虽然管制是开放性刑种,并且从逻辑上讲是最轻的一种,但是由于它没有缓冲手段,一旦罪犯被判处后,必须立即交付执行,并且要实实在在地执行。当然在执行过程中可以减刑。缓刑不是一种具体的刑种,它只是刑种的附条件不执行方式,虽然其也在具体地执行,但是...


·强奸罪量刑标准,如何处罚强奸犯罪
      强奸罪犯罪的过程中需要采取暴力手段压制被害女性的反抗,因此最后都会造成女性人身受伤,对此,我国法律对强奸罪的处罚就相对要重一些。那到底是如何处罚强奸罪的呢?我们带来强奸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强奸罪量刑标准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
      众所周知,《刑法》中对各个犯罪的量刑都是作出了规定的但在现实中,对犯罪分子进行量刑的,可能还需要具体参考更为详细的量刑标准才可以。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2017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抗诉书送达几份?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抗诉书送达几份?一份即可,刑事抗诉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或裁定依法提出抗诉时,所制作的文书。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三款,以及人民检察院实施刑事诉讼法规则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


·非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罪相关法规有哪些?
      我国土地辽阔,有众多的珍贵野生动物品种。为了保护这些稀有资源,我国特制定了相关法规以保护。可是有很多人,对于猎杀珍贵野生动物的相关认识都不太清楚。那么,非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罪相关法规有哪些?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非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罪相关...


·关于诈骗罪如何量刑处罚
      在看诈骗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时候,一般都是结合实际的数额进行确定的,此时诈骗的数额如果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要求,那么就可以认定构成诈骗罪。在之后的量刑处罚过程中,自然也是要充分考虑到犯罪数额进行的。那一般关于诈骗罪是如何处罚的呢?接下来,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


·抢劫罪判几年
      在我国侵犯财产的犯罪,有侵占罪,盗窃罪,抢劫罪,诈骗罪等等,其中抢劫罪侵犯的不仅是人身权利,也侵犯了财产权利。抢劫罪主要指的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的目的,通过使用暴力,夺走他人公私财物。这里的暴力既可以是武力,也可以是通过胁迫,昏醉等手段。抢劫罪中的暴力指的是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进行...


·伪造签字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伪造签字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一、伪造签字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伪造签名要依据伪造签名的目的而确定法律责任。如果是用于诈骗的,可以按合同诈骗罪、诈骗罪等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


·拒不执行判决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拒不执行判决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共同犯罪的量刑均衡原则是什么?
      1、 主犯的量刑根据犯罪行为所具有的事实情况应当归属的法定刑幅度,依照刑责相一致的原则确定主犯的刑种或刑期,不应从重处罚。2、 从犯的量刑(1)从犯应当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① 从犯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是就刑事责任而言,而不是比照主犯的...


·帮助伪造证据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则是当事人。如果不是帮助当事人而是帮助当事人以外的他人毁灭、伪造证据,则不能构成本罪。所谓当事人,既包括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如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及被告人等,又包括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如原告、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