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法典业主不交物业费可以停水停电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民法典业主不交物业费可以停水停电吗?业主不交物业费也不可以停水停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行)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享有停水停电权利的权利人是供水公司和电力供应公司而非物业服务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供电企业在发电、供电系统正常的情况下,应当连续向用户供电,不得中断。因供电设施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户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户。二、业主不交物业费怎么办?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若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纳或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则业主委员会有权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交物业费的,将因此向物业管理企业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败诉所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三、什么情况下可以不交物业费?缴纳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但在以下情况下可以不交物业费:(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2)将房屋出租,租赁合同中注明了物业费由租住户缴纳的;(3)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如果业主交了水电费,却因为没有交物业费就不能享受到供水供电服务,这样的做法明显是不合理的,可以说,能给业主停水停电的只能是国家供水和供电公司,比如拖欠了水电费或者因为一些突发性事件必须要停水停电的。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死...


·汽车租赁合同补充条款是怎样的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交通系统的不断完善,汽车的使用率越来越高,由此诞生了一个新生行业:汽车租赁。出于安全的稳定性,在租赁汽车时我们务必要签订汽车租赁合同及汽车租赁合同补充条款。那么,汽车租赁合同补充条款一般包含哪些内容呢。下文我们将为您一一列举。 一、车辆租用期间发生交通事...


·货车超载扣几分,客车超载怎么处罚
      货车超载扣几分,客车超载怎么处罚 一、货车超载扣几分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扣6分。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一次扣3分。 货车超载罚款标准: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


·儿童交通类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儿童交通类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一、儿童交通类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首先要看看事故认定书确定的责任,之后需要看看小孩的户籍,以及经常居住地。之后依据法律赔偿。依据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


·交通肇事罪的主体是否有要求
      可能您都有所耳闻,在我国对构成刑事犯罪的主体,其实是有一定要求的,一般是要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同时还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但针对一些特殊的犯罪,可能对主体还有特殊的要求。那么对交通肇事罪的主体是否有要求呢?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交通肇事罪的主体是否有要求 交通肇...


·交房晚了违约金怎么算
      一般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品...


·辽宁省交通事故赔偿有什么标准
      在我国不同的省份,由于经济情况的不同,因此在具体涉及到赔偿标准方面,各个地区规定的也就不一样。就辽宁省来讲,经济不算是很发达,因此在涉及到交通事故方面的赔偿时,肯定是要比北上广深低一些的。那到底辽宁省交通事故赔偿有什么标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1、医疗费 医疗费...


·无证驾驶校车超员怎么处罚?
      无证驾驶校车超员怎么处罚?现在社会上的各个学校中,校车的运营范围越来越广泛,由于其方便管理又经济实惠,受到了很多师生的青睐。但是,由于其中也不乏有些司机,由于不负责任,甚至无证驾驶,而导致社会上发生的校车事故越来越多,那么无证驾驶校车超员怎么处罚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 一、校...


·车主不配合能不能结案
      要看情况。如果车主不签字或借口推脱,致使案件无法结案,保险公司可能会以未结案为由称无法办理理赔。其实即便车主不配合也没关系,可以找交警进行调解,如果交警处理不了的话,一年后凭发票向保险公司申请结案就可以了,因为人身伤害诉讼有效期只有1年,而保险公司赔偿失效是2年。《道路交通事故处...


·高速收费站入口匝道倒车怎么处罚?
      高速收费站入口匝道倒车怎么处罚?在高速公路入口没有进入收费站倒车的,应当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以下罚款。高速公路的入口,是专门供进入高速公路使用的,进入高速公路入口匝道后就不能倒车,倒车的就违反了关于道路通行的规定,就应当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的规定处罚,也就是应当处以...


·遇到交通事故之后应该怎么办
      驾车外出的过程中,相信没有人会希望自己遇到交通事故吧,但有的时候即使自己正常按照规定行驶,也不排除会有一些无妄之灾。那对于当事人而言,遇到交通事故之后应该怎么办才好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报案: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