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轻伤鉴定标准及量刑赔偿规定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轻伤鉴定标准及量刑赔偿规定是什么?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哪些?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应当予以赔偿。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4、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现实生活当中,实际上可以看到有一些人员,他们对于他人的身体健康安全并不关注,所以故意的伤害他人的身体,在这种情况之下必须要按照我国《刑法》当中的规定来进行一定的处罚,当然必须要构成轻伤以上的后果才能出发。



·关于确定四川省诈骗罪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诈骗的这种犯罪行为的整个犯罪过程是非常特殊的,因为受害者跟犯罪嫌疑人甚至都是在非常愉悦的气氛下达成的交易跟合作,而且大多数的诈骗罪的案件其实都是因为受害者个人的防范意识实在太差了。在四川省目前公安机关就破获了一起较大的诈骗案件。所以我们就顺便来了解一下关于确定四川省诈骗罪的相关规...


·法院对持有假币罪量刑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法院对持有假币罪量刑的具体标准是什么?法院对持有假币罪量刑的具体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持有、使用假币罪】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


·犯罪中止既遂未遂有哪些区别
      犯罪中止既遂未遂有哪些区别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


·聚众斗殴罪最多判几年
      什么是聚众斗殴?所谓的聚众斗殴就是召集人马,为了一些不正当的目的、利益,比如是为了报复某些曾经伤害过自己或自己身边的人,也有可能为了得到某种利益或者名义而争霸的这些严重威胁了社会稳定的行为。对于聚众斗殴,不管是在什么地方所进行的,都是属于了侵害了社会的稳定秩序。那么,我国对于聚众...


·犯罪嫌疑人涉嫌贩毒24克判多久
      贩毒24克的判刑标准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具体的判刑标准取决于贩毒案件的犯罪情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 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 品,有...


·律师会见服刑人员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作为刑事案件的被告,为了争取从轻处理,会聘请一个律师代理案件。经过审判,犯罪分子被处以有期徒刑的,在服刑期间,也是可以要求会见律师的。律师在维护司法公正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那么,律师会见服刑人员规定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有关知识。 律师会见服刑人员规定 第一条为...


·如何界定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
      在寻衅滋事的过程中,其实往往也会伴随着一定的伤害行为,甚至有的时候会给被害人人身造成比较严重的损害,如重伤、死亡。而从这点上来看,很就容易区分不清楚究竟构成寻衅滋事罪还是故意伤害罪。针对这一问题,本站我们总结了有关资料,就来为您界定一下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 一、如何界定寻衅滋...


·如何运用量刑均衡原则?
      量刑均衡原则是刑法学界一个非常重要的量刑原则,但通常会被人们所忽视。而在我们实际生活里,有很多人都不知道量刑均衡原则是什么,也只有询问律师才会了解。即使这样,我们照样不太懂。所以这已严重影响了刑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因此,发现并强调运用量刑均衡原则已经显得非常重要。所谓量刑均衡,...


·刑事拘留是否属于刑事处罚
      拘留分为三种: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都不属于刑事处罚。1、刑事拘留不是刑事处罚,而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性强制措施,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脱、自杀、逃避罪责的措施。有证据证明犯罪的,需要报检察院批准逮捕。经过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刑后,拘留的期间,可以折抵刑...


·中国刑法刑期幅度是怎样的?
      在各国刑法中,都有对刑期做出规定,相关幅度都有所不同。刑期的长短是根据犯罪活动的危害程度而定的。并且,在一定情况下,犯罪分子的服刑期是可以改变的。那么中国刑法刑期幅度是怎么规定的?主刑种类又有哪些?我们为此整理了有关法律资料,下面我们一起做个简单学习吧。 一、中国刑法刑期幅...


·遗弃罪的犯罪对象有哪些
      遗弃罪可以说是比较特殊的犯罪了,不仅仅是在犯罪主体上面特殊,在犯罪对象上面,也与一般的犯罪对象有所差异。而实践中,若不符合规定的遗弃罪犯罪对象资格的话,则即使实施了“遗弃”行为,也是不能认定构成遗弃罪的。那究竟遗弃罪的犯罪对象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遗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