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定继承权丧失的条件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法定继承权丧失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具有血缘关系的亲属依法享有法定的继承权。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条件有以下四种,凡是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都将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很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成功与否都将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它继承人的;不管是法定继承人还是遗嘱形式的继承人,不论继承人顺序,如果被继承人以遗嘱方式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以确认遗嘱无效,按相应法规处理。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遗弃被继承人是指遗弃有抚养义务但没有劳动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指使用非法手段对继承人实施身体或者精神上的折磨,都将丧失继承权。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来定论。但是,假如继承人有悔改之意,被遗弃或着被虐待的继承人生前有表示宽恕的,可以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伪造遗嘱就是以被继承人的名义假造遗嘱,篡改就是改变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内容,销毁就是把被继承人的遗嘱毁灭。如果这些行为侵害了缺乏劳动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生活困难的,应认定情节严重。二、老人能取消子女继承权吗?《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老年人有权依法处分个人的财产,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强行索取老年人的财物。从这项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法律保护老年人依法根据自己的意愿对个人财产进行处分的权利,包括在生前处分自己遗产的权利,对于老年人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能干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遗嘱继承是公民生前按法律规定处分遗产的方式之一,这项法律规定明确了公民可以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依照自己的意愿立下遗嘱确定其遗产由谁继承,为老年人充分行使其个人财产所有权以实现老有所养的最终愿望提供了一种法律上的有效保证,有利于晚辈更好地履行赡养义务。综合上面所说的,继承权就是属于被继承者的直系亲属才会得到的权利,但如果继承者对被继承者或者是其它的继承者们做出伤害他人的事情,那么这个权利就会被丧失,从而不再获得这笔遗产,所以,自己的权益就要懂得自己保护,而不是有意的破坏。



·遗产继承诉讼要什么材料
      继承人之间发生继承纠纷诉至法院的,应向法院提供相应的材料。那遗产继承诉讼要什么材料呢?另外,继承纠纷的当事人须在收到法院举证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举证。那么,在实际案件中,遗产继承诉讼如何举证?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遗产继承诉讼要什么材料 (一)公安机关、医院关于被...


·爷爷父亲去世孙子如何继承财产?
      爷爷父亲去世孙子如何继承财产?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来进行继承处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


·叔伯不肯放弃继承可以诉讼吗
      叔伯不肯放弃继承可以诉讼吗?可以起诉,但败诉的可能性很大,因为放弃继承权是自愿的,别人不能强迫。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


·一、叔伯不肯放弃继承会怎样?
      一、叔伯不肯放弃继承会怎样?叔伯不肯放弃继承会按照当事人所立下的遗嘱来发生继承,第五条 【继承方式】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二十五条 【继承和遗赠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


·分割遗产有什么方式 分割遗产的方式有哪些
       随着人们法制观念的不断增强,在遗产分割时,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心遗产分割的具体步骤。传统观念认为女儿出嫁后就不能分割遗产,这是十分错误的。对于遗产继承人而言,除了知道哪些遗产可以被分割外,同时还需要了解分割遗产有什么方式。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分割遗产有什么方式 ...


·父亲遗产给侄子不给女儿还要养老吗?
      父亲遗产给侄子不给女儿还要养老吗? 一、父亲遗产给侄子不给女儿还要养老吗? 子女的赡养义务跟老人给不给财产没有关系,即使一分钱不给,女儿也要尽赡养老人的义务。 1、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二条:老年人对个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


·办理遗产继承权公证材料有哪些
      一、办理遗产继承权公证材料有哪些1、 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有继承人需全部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的,需要在当地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继承权公证;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并且放弃继承权的,需要在当地办理放弃继承权...


·放弃继承权的后果都有哪些
      放弃继承权的后果都有哪些放弃继承权实际上是对继承地位和继承份额的放弃。继承人一旦作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就意味着该继承人永远失去了对特定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不能再予以撤销变更了。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人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继承人,而且这种意思表示应由其本人亲自作出。无行为能力人...


·遗嘱继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遗嘱继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遗嘱中如果确定了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未确定只归一方的,则属于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


·继承人的配偶可以代位继承吗
      代位继承的法律规定是享有继承权的人的子女,且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并未丧失过继承权。配偶做为丧偶的儿媳或者女婿如果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做为继承人要求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如下: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