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财产顺位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财产顺位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

一、财产顺位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不均分的情况有以下: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第一顺位继承人怎么分先后顺序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民法典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

①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

②不尽扶养义务;

③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没有继承人的遗产,在上缴完税费,以及偿还完债务的情况下下,会上缴国库。有遗嘱的遗产会按照遗嘱进行执行。继承遗产会根据遗产的多少,以及遗产的类型进行缴纳遗产税,遗产越多,缴纳的税费也会越多,具体根据实际情况计算。


·奶奶的财产孙子有继承吗?
      奶奶的财产孙子有继承吗?奶奶的财产孙子有继承,首先要看爷爷奶奶生前有没有立遗嘱,如果说,就要以遗嘱为准(如果对此遗嘱有异议,可以跟立遗嘱人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有公信力的第三人调解,调解和协商无效的,还可以诉讼解决。)否则就进入法定继承,在这种情况下,孙子是可以代位继承的。《民法典》...


·父亲去世母亲如何继承过户
      父亲去世母亲如何继承过户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选取可以选取母亲一人继承,有母亲一人去办理继承过户!其他人签署放弃协议,得到公证书再去房管,办理继承一半。由于是夫妻住房,没有特殊约定,都是婚后共有财产,一人一半产权,一方过世,需要办理继承,先看遗嘱,有遗嘱依照...


·遗产继承一直是一个值得探讨的法律问题
      遗产继承一直是一个值得探讨的法律问题,一般情况下,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财产继承是要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分配的。在遗产继承中,有一种特殊的继承方式——曾孙代位继承,这一继承方式是在特定条件下才能够成立的。 什么情况下发生代位继承? 1.被代位继承人须于继承开始前死亡,否则就不存在代位继...


·关于遗产继承案由有哪些 一、关于遗产继承案由有哪些?
      关于遗产继承案由有哪些 一、关于遗产继承案由有哪些? 1、法定继承纠纷: (1)转继承纠纷; (2)代位继承纠纷; 2、遗嘱继承纠纷; 3、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4、遗赠纠纷; 5、遗赠扶养协议纠纷; 二、遗产纠纷律师费用谁出? 遗产纠纷律师费用由当事人自己...


·办理遗产继承手续需要多长时间
      一、办理遗产继承手续需要多长时间 正常办理继承遗产房产转名几天就可以办理好,关键是继承房产过户材料要备齐。房产继承公证程序先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的继承人均需到场,如果是国外或者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场的,公证委托当地亲友代为办理。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


·继承法继承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对遗产的继承主要分为了两种方式,即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而只有在法定继承中才会有继承人顺序的要求。那么民法典继承人顺序是怎样规定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民法典基础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


·代位继承权指什么?
      代位继承权指什么?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父母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 该制度的设立是基于,继承权的行使主体应为实际生存,若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显然无法行使继承权利...


·丧葬费遗嘱继承是否有效
      丧葬费遗嘱继承是否有效 一、丧葬费遗嘱继承是否有效? 丧葬费不属于个人财产,不能通过立遗嘱交代丧葬费,遗嘱中涉及分配丧葬费的条款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


·继承遗嘱的顺位是什么意思
      继承遗嘱的顺位是什么意思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


·婚内通过遗嘱继承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内通过遗嘱继承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内通过遗嘱继承的财产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内容,其中人身权只能由作者、发明创造者所享有;而对于知识...


·京牌继承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一、京牌继承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京牌继承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一、京牌继承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车牌照是行政许可,不是公民的个人财产,因此不可以继承,车辆才可以继承。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