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有什么不同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有什么不同代位继承和转继承都是因继承人死亡无权行使继承权而发生的、由继承人的继承人行使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但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活动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2、继承的内容不同。代位继承是继承人的子女直接参与对被继承人遗产的分割,与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共同参与继承活动;转继承的继承只能对其法定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进行分割,不能与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共同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3、继承人的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能发生与被继承人有直系血亲或拟制血亲的子女范围内,如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且不受辈份限制,均可成为代位继承人;转继承人却不仅限于有直系血亲或拟制血亲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范围内,由于转继承是继承继承人的遗产,因此,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子女、配偶、父母都有继承权。二、代位继承只能是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吗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即只有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才可以成为代位人,并不受辈分限制。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但被代位人的其他近亲属不得代位继承。被代位人的配偶若具备成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条件的,则依现行法的规定其独立地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参加继承,并且其是否能够继承不影响其晚辈直系血亲的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人虽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参加继承,但其并不是直接继承自己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而是代位继承被代为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正因为如此,代位继承又称为间接继承。所以,代位继承人为数人的,原则上由数个代位继承人平分被代为人应继承的份额,而不能由数个代位继承人与其他继承人一同按人分配被继承人的遗产。但这仅是例外。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只有在法定继承中才能发生代位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发生代位继承。如果遗嘱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子女并且先于遗嘱人死亡,则该遗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不能代位继承该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应继承的遗产;但遗嘱中指定该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在法定继承中该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代位继承。



·二婚第一继承权是谁是妻子还是孩子?
      二婚第一继承权是谁是妻子还是孩子?第一顺序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房产属于前妻的份额子女有权继承。但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


·遗嘱继承什么时候开始生效
      遗嘱继承什么时候开始生效一份形式和内容都符合法律生效要件的遗嘱,在遗嘱人去世后生效,继承开始。法律对继承权受到侵害请求法院保护的期限作了规定。因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时效为3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如果接...


·一、侄女通过遗嘱继承财产能否剥夺侄女的继承权?
      一、侄女通过遗嘱继承财产能否剥夺侄女的继承权? 侄女通过遗嘱继承财产的其他人不能剥夺侄女的继承权,除非能证明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


·孩子是享有继承权的
      孩子是享有继承权的,所以说以我国的法律法规有这样规定的公民是有继承财产的权利的,当然也有着放弃财产的一个权利,如果在由于一些情况或者是一些原因的时候,我们要放弃财产继承权的时候,那么放弃财产继承权的声明书,那就应该如何写呢。首先,如果是子女放弃了继承父母的共有财产的话,那么申请书...


·非亲生儿子有继承权吗?
      非亲生儿子有继承权吗?1、非亲生儿子有继承权,但必须是养子、与继父母形成了法律认可的扶养关系的继子才有。2、养子女被养父母所收养。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因为收养这一行为而产生了权利义务。同时,养子女与自己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也因为收养行为而消除了。《民法典》(2021.01.01生...


·一、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有哪些?
      一、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二、哪些情形下遗嘱无效...


·农村谁继承家产谁养老吗?
      农村谁继承家产谁养老吗?不是。是否赡养老人与老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给财产没有关系。子女即使放弃了继承权,也有必须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1、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也是作为子女的“天职”,因此,不管子...


·一、夫妻其中一方继承后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夫妻其中一方继承后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其中一方继承后如果婚后继承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子女放弃继承需要到场吗?
      子女放弃继承需要到场吗?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只要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即可,因此,放弃遗产的继承人公证时不一定要到现场,只要有书面的放弃继承申明书,有本人的签字或者盖章就行。继承人放弃继承应...


·养子女的合法继承权怎么认定?
      养子女的合法继承权怎么认定?养子女的合法继承权建立在合法的收养关系上,根据《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该条还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


·法定继承人的撤销权行使条件是什么?
      法定继承人的撤销权行使条件是什么?一、法定继承人 1、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法定继承又称为无遗嘱继承,是相对于遗嘱继承而言的,语源自罗马法的successio ab intes...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