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已工作的人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已工作的人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一)、本人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开具有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必须要本人去办理,并随带户口本、身份证,印制一个十指的指模,大约需要一个星期左右可取证明。(二)、准备两张一寸本人近期照片,到当地派出所领取两张《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申请表》空白表,并按照规定要求填写清楚、正确。(三)、将《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申请表》拿到所在的村委会(乡镇)或居委会(街道)签字盖章,并请村委会(乡镇)或居委会(街道)出具证明。如果是在校生或有单位的,所在学校或单位均要出具证明。(四)、本人写好一份户籍改名字申请书,并随带上述证明以及户口本、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需要派出所和县(市、区)公安局(一般均需3人以上)全部签署同意意见后才算办理完毕,然后即可办理新的身份证。二、身份证变更名字有严格的申报限制条件和理由:(一)、户口本与身份证的名字不相一致的。(二)、非自身原因而造成的身份证名字错误的。(三)、身份证名字或名字的谐音违背公共秩序、善良风俗,或者容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伤及本人感情的。(四)、身份证名字中含有冷僻字,或者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法律上关于成年人身份证变更名字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第一是本人要表达变更名字的意愿,第二是变更名字的理由要充分,第三是本人要承诺变更名字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且一生只能变更一次名字。虽然名字是可以更改的,但是要有正当的理由。更改名字对一个成年人来说,也是比较麻烦的,名字更改立,户口本需要更改、身份证需要更改、银行卡需要更改,然后自己的其他的福利政策也要一一的做变更,相当的麻烦。



·与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还是劳动合同?
      与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还是劳动合同?与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就此而言,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之间存在以下不同点:(1)主体不同。就业协议的主体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其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不言而喻,学校作为一个...


·未生效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有哪些?
       一、未生效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有哪些?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无效。双方应当在订立劳动合同、拟定劳动合同条款时出于自愿,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关系的一方违背了他们的真实意愿。 2...


·劳动合同没有注明工资合法吗?
      劳动合同没有注明工资合法吗?不合法,劳动合同没有写明工作内容、薪资待遇、工作时长的,属于无效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内容,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现任;对薪资待遇未约定...


·平均工资包括哪些?平均工资是包括五险一金吗
      平均工资包括哪些?平均工资是包括五险一金吗?一、平均工资包括哪些?平均工资是包括五险一金吗?平均工资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表明一定时期职工工资收入的高低程度,是反映职工工资水平的主要指标。计算公式:职工平均工资=报告期实际支付的全部职工...


·分公司变更劳动合同有赔偿么
      分公司变更劳动合同有赔偿么?劳动合同变更时一般是不会有补偿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进行。某些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庭审笔录该怎么写?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庭审笔录该怎么写? 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庭审笔录范文 时间: 年 月 日 时到 时 地点: 案号:×劳仲案字( )第 号 案由: 调解主持人: 书记员: 申诉人: 委托代理人: 被诉人: 委托代理人: 第三人: 委托代理人: 审理情况: 说明: 1、本文书是...


·保险误工费软组织挫伤怎么理赔?
      保险误工费软组织挫伤怎么理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


·用人单位能辞退孕期女工吗
      女工在工作期间,肯定是要正常的结婚生子的,但有的用人单位往往就会以此为借口而辞退怀孕女工。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能辞退孕期女工吗?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吧。 一、用人单位能辞退孕期女工吗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明确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


·工伤认定期限是多少天?
      工伤顾名思义就是在工作过程中受伤,一般情况下任何企业公司都会对安全问题十分的重视,大部分务工人员认为在工作中受伤,单位就要认定他为工伤,不清楚要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工伤认定,在经过认定之后可以得到一定的赔付,那工伤认定期限是多少天?下面就详细介绍。 工伤认定期限 劳动者通过行政复...


·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范本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范本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1、尽量填写辞职申请书 办理离职手续,你还需要再就业,如果没有相应的手续办理,再入职将会遇到很多困难。尽量写好辞职申请书,注明辞职原因交付用人单位,尽量不要在离职时和单位搞得不愉快,如果单位开出辞退文件,那么对你会有一定的影响。 ...


·我们的日常生活是由各项工程组建而成的,故而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
      我们的日常生活是由各项工程组建而成的,故而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着人们的生命安全,故而相关国家部门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对各项工程的质量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诸如农村房屋的建筑工程依旧存在着问题,你是否知道农村房屋质量问题有哪些呢? 一、农村房屋质量问题有哪些? 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