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构成强奸罪赔偿受害者多少钱?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构成强奸罪赔偿受害者多少钱?

一、强奸罪赔偿受害者多少钱?

没有标准,看嫌疑人经济条件和受害人接受程度。犯强奸罪的,一般情况下,最少要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有自首、从犯、未成年人等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也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奸案件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犯罪人赔偿因强奸行为给身体造成伤害而发生的医疗费等损失。没有医疗费等人身损害的,犯罪人不需要赔偿。但犯罪人自愿赔偿的除外。需要注意的是,强奸刑事案件中,法律只规定被害人有权要求赔偿物质损失,对于精神损失,法律不予支持。

二、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强奸罪的客观表现是什么?

1、必须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愿。

判断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是否违背妇女的意志,要结合性关系发生的时间、周围环境、妇女的性格、体质等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不能将妇女是否反抗作为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愿的唯一要件。对于有的被害妇女由于受到威胁、害怕等原因而不敢反抗、失去反抗能力的,也应认定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志。

2、行为人必须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这里所说的“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施以殴打或人身强制等危害妇女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施以威胁、恫吓,进行精神上的强制,以迫使妇女就范,不敢抗拒的手段。

综上所述,强奸犯罪中的受害人的身心严重被创伤,法院审理强奸案件,会对犯罪分子判刑,除了被追究刑事责任外,受害人还可以申请民事赔偿,具体数额并没有统一标准,在庭审过程中,犯罪分子如果经济条件好,可以多赔偿些。


·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都有哪些 不构成共犯的情况有哪些
      对于共同犯罪很多人理解的就是多个人一起实施犯罪,但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这样其实不一定就能构成共同犯罪。我国相关法律中对成立共同犯罪的条件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那到底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都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都有哪些 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


·信用卡诈骗罪立案管辖的机关是什么?
      信用卡几乎在社会上有固定工作的公民都可以有资格办理并且使用的,虽然信用卡方便却总是引发严重的诈骗犯罪现象,如果当事人想要报警维护权利,那么,信用卡诈骗罪立案管辖的机关是什么呢?其实当事人只要在被诈骗的当地直接到公安局报案就可以得到立案调查了,下面一起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信用卡诈...


·单位集资诈骗罪共犯是什么意思?
      诈骗,相信您在印象里都是人来实施,是人通过各种手段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但现实中,比如集资诈骗,通常都以团体、公司等进行诈骗,这种诈骗叫做单位集资诈骗,单位集资诈骗比普通的诈骗犯罪手段更为高级,涉及的标的更大,社会危害更加广泛。那么,单位集资诈骗罪共犯是什么意思?想情参考下文。 ...


·有关国际网络金融犯罪法的量刑是如何规定的
      有关国际网络金融犯罪法的量刑是如何规定的 跨国界的这种网络金融诈骗案件的发生概率是非常低的,并且如果是属于跨国界的网络金融犯罪,那么在处理的时候会相当的麻烦,有一点是两国的国情和适用的法律制度根本就不一样。不过生活当中还有很多普通公民都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国际网络金融犯罪法...


·对刑事生效判决提请抗诉的时限是多久?
      对刑事生效判决提请抗诉的时限是多久?十天,《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


·入室盗窃和入室抢劫的区别是什么?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们生活当中的不可避免的会发生不安全事件,其中,入室盗窃和入室抢劫事发生率较高的两种刑事案件。那么,入室盗窃和入室抢劫的区别呢?他们是如何定义的呢?入室盗窃和入室抢劫的量刑标准又是什么呢?下面就请跟随的我们一起去看一看吧! 一入室盗窃和入室抢劫的区别是什么 入室盗窃和入室抢劫...


·缓刑期间又犯新罪怎么处罚?
      一、缓刑期间又犯新罪怎么处罚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近年来,网络诽谤罪也不断兴起。网络的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近年来,网络诽谤罪也不断兴起。网络的扩散传播快以及方便等特点吸引了很多人。很多人在网络上进行言论传播时,由于其言论缺乏真实性,给当事人造成了很大的困扰,严重影响了其生活。网络诽谤罪与传统意义上一般上的诽谤罪是有区别的。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怎么构成网络诽谤...


·高空坠物砸死人了的刑事责任谁来承担?
      高空坠物砸死人了的刑事责任谁来承担? 现如今常常发生高楼坠物事件,而高楼坠物是非常不文明的现象发生,当高空坠物砸死人了怎么办?刑事责任由谁来承担了?那么如何治理这一现象了?那么本站我们根据以上问题来进行解答,希望对您产生一定的帮助和解答。 一、高空坠物砸死人了的刑事责任谁来承...


·走私普通货物罪怎么判刑
      走私普通货物罪怎么判刑 一、走私普通货物罪怎么判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


·缓刑考验期应遵守的规定有什么
      缓刑考验期应遵守的规定有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