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个人欠债对公司有影响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个人欠债对公司有影响吗?没有影响,股东对外的个人债务,公司不承担责任,但股东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其他债权人的,该股东在公司的股份会被拍卖。其他股东维护自身权益依据公司章程,例如章程约定股东因为资不抵债,公司其他股东可以按比例购买该股东股份,或者该股东退出该公司等公司章程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根据公司法,股份被拍卖其他股东也享有优先认购权。二、股东偿还债务的转权转移程序是什么?1、对内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2、对外转让(1)有约定按约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没有约定按法定: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大于1/2)同意。注意:股东向股东之内的人转让股权无需经过股东会作出决议。表示同意的方式:①明确表示同意。②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③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3)优先购买权(顺序:协商——出资比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3、人民法院强制转让股东股权(1)强制转让:人民法院依照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2)转让股权的程序: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需要遵守公司法中明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对于个人欠债的行为,并不会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但如果涉及到个人行为导致违法行为,对公司名誉造成影响的,则需要根据相关规定来进行合法的处理。



·债权债务转移的法律规定
      债权债务转移的法律规定了解法律法规,才能让我们做事有一个准则。特别是债权债务转移更需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因为这关系着您的财产权益,造成了损失很容易发生纠纷的。所以,我们就和您聊聊债权债务转移的法律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债权债务转移的法律规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


·挪用公款被判刑多久 如何认定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犯罪出现在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上,这属于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的犯罪,侵占的往往是属于国家、集体所有的财物。而通常也只有认定了挪用公款行为构成犯罪之后,才能对行为人作出相应的处罚。那实践中挪用公款被判刑一般是多久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如何认定挪用公款罪 1、...


·挪用公款法律规定有哪些
      在当今社会存在一些不良的腐败现象,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国家的公款,造成国家或人民的利益受损,当数额过大时,就回你造成挪用公款罪。那么今天我们要和您说的是挪用公款法律规定有哪些?下面的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挪用公款罪的法律规定汇总 第...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材料有哪些?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材料有哪些? 近年来,由于公开融资的难度较大,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选择非公开发行的债券融资进行融资。同时,虽然国家要求债券发行公司对其进行备案。那么,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材料有哪些?今天,您就和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一、非公开债券融资备案材料 ...


·公司债券和金融债券的风险哪个大 一、公司债券和金融债券的风
      公司债券和金融债券的风险哪个大 一、公司债券和金融债券的风险哪个大 金融债券的资信通常高于其他非金融机构债券,违约风险相对较小,具有较高的安全性。所以,金融债券的利率通常低于一般的企业债券,但高于风险更小的国债和银行储蓄存款利率。 但安全性也不是绝对的,因为金融债券中有政策...


·借款到期债务人不还怎么办
      借款到期债务人不还怎么办 一、借款到期债务人不还怎么办 如果能够协商可尽量协商,无法协商在诉讼时效内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有对方的财产线索可向法院提供申请保全。 纠纷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但是债务纠纷中一些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


·债权债务关系的客体是什么?
      债权债务关系的客体是什么?一、债权的法律关系客体 行为。 作为客体的行为特指能满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通常也称给付。行为主要是债这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因为债权是请求权,债权人只能就自己的利益请求债务人为给付,如交付物、完成工作,而不能对债务人的物或其他财产直接加以支配。 二、债的...


·诉讼追讨欠债时要有哪些证据
      在遇到债务纠纷时,您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者是诉讼的方式去解决,但其中,诉讼是解决的最彻底的方式。那么,根据经验来看,通过诉讼追讨欠债时要有哪些证据呢?此外,如果在诉讼中债务人死亡了又应该怎么办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述。 一、诉讼追讨欠债时要有哪些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欠钱不还法庭赖账怎么办?
      欠钱不还法庭赖账怎么办?欠钱不还法庭赖账对于债权人来说不必太过于担心,陈述借款的事实和相关的证据即可。如果是故意欠钱不还的,最好的办法就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欠钱不还,双方之间是民事法律关系,双方之间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解决民事纠纷的方法有双方协商解决,由第三人调解,或者向人民法...


·没有借条的可以要回借款吗
      没有借条的可以要回借款吗 一、没有借条的可以要回借款吗 如果没有借条,想拿回借款的话,必须先想办法把的借贷合同关系固定下来。其方法包括:由对方补写借条或者还款计划;对对方承认你们之间存在借贷合同关系谈话进行录音;寻找能证明存在借贷合同关系的证人等。若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汇款银行所...


·起诉5000元欠款,起诉费要多少
      起诉5000元欠款,起诉费要多少 一、起诉5000元欠款,起诉费要多少 50元。 当事人可以参照以下规定计算诉讼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缴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