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欠款起诉委托书怎么写?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欠款起诉委托书怎么写?

一、欠款起诉委托书怎么写?

委托人:_____性别:_____ 年龄: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与_____纠纷一案 ,依法委托受委托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代理权限为:

1、一般代理;

2、全权代理(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代为参与调解、提起上诉、代领法律文书等)

代理期限:自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止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注意事项:

1、授权委托书须由委托人签名,并注明委托事项和权限方有效。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和上诉,必须有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

2、诉讼代理权限发生变更或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

3、本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委托人存查,一份由受委托人留存,一份提交人民法院。

4、本委托书除由委托人当面提交人民法院外,须经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各地方公证机关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承认其公证效力的香港律师公证。

特别授权代理是指特别授权代理中代理人除享有一般授权代理的诉讼权利外,还可行使代为和解、上诉等涉及当事人实体利益的诉讼权利。特别授权代理权限包括下列内容:

1、代为承认部分或全部诉讼请求;

2、代为放弃、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

3、代为和解;

4、代为反诉;

5、代为提出或申请撤回上诉。

二、公司诉讼的内涵是什么?

公司诉讼有其自身的独特内涵,并非所有涉及公司的诉讼都属于公司诉讼。尽管公司诉讼在本质上属于民事诉讼,并且适用一般民事诉讼程序,但在诉讼主体、诉讼程序和诉讼结果的归属等方面都体现出两者之间的区别。根据诉讼标的理论,可以从宏观上将公司诉讼分为三大类型:公司资本诉讼、人格否认诉讼和股权诉讼。

公司诉讼是因现代公司制度下的特定主体违反有关现代公司具体法律制度规定的义务而引发的一类特殊的民事诉讼,其建立在现代公司相关制度基础上,没有现代公司一系列组合制度的存在,也就不会产生公司诉讼,因此,公司诉讼可以界定为: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为审理和解决因违反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权利义务而引发的公司纠纷而进行的各种活动以及因此而产生的各种诉讼法律关系的总称。

在当代社会现在委托类型的合同是非常常见的,尤其是在一些民事诉讼活动当中,很多的人员都需要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进行民事诉讼活动。毕竟他们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所以一份委托书是必不可少的。


·客户拖欠货款不还在法律上有哪些处理途径?
      客户拖欠货款不还在法律上有哪些处理途径? 一、客户拖欠货款不还的处理方式 1、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1)诉讼时间之内起诉才有法律效力。一般债权的诉讼时效是2年。一般债权的时效是2年; (2)确定你的这个客户是公司还是个人,如果是公司那么公司是否还在正常经营,还是倒闭注销了...


·债权人起诉债务人家属可以吗
      债权人起诉债务人家属可以吗?一、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含义与关系 1、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商业债权人)。债务人,...


·借条是否必须要手写
      借条是否必须要手写一、借条是否必须要手写 1、如果只有签字是借款人所写,其他内容是出借人或他人所写,借条又由出借人持有,一旦出借人在借条中增加、更改一些内容,很难判断是否是后来增加或更改的。 2、不管是打印还是出借人或他人所写,如果借款人在签字时写得不清楚或故意做手脚,事后借款人...


·债权人能扣押债务人财产吗?
      债权人能扣押债务人财产吗?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1、一...


·约定合同生效后一周不退还货款的约定是否有效
      约定合同生效后一周不退还货款的约定是否有效 约定合同生效后一周不退还货款的约定是否有效? 《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当事人没...


·公司拖欠三个月社保怎么办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1、与公司协商。2、协商不成,去公司注册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公司,要求公司补缴社保。3、仲裁。向公司所在地或者实际工作地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要求公司补缴社保。4、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公司所在地或者实际工作地点法院起诉。《劳动法》第七十三条 劳动...


·债权法律关系客体是什么?
      债权法律关系客体是什么? 您都应该之知道债吧,但是我告诉您,债并不是只有借贷关系才会产生的哦,平时所说的借贷关系的债务,是二者之间相互签署契约产生的。那么债权是什么呢?债权法律关系又是什么呢?他的客体和他与物权法律关系的区别是什么呢?不知道了吧,下面就这一问题为您进行详细的说明...


·父母离婚欠债子女需要还吗
      《民法典》(.1.1.生效)中规定,夫妻离婚需要对属于双方共有的债务做出处理,但是父母的债务与子女有任何关系吗,子女需要对父母的欠债承担责任吗。如果就“父母离婚欠债子女需要还吗”有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了解的,不知道怎么做的时候,以下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听律图小编给出的具体意...


·离婚时夫妻债务如何清偿
      一.离婚时夫妻债务如何清偿《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的共同财...


·借款承诺书怎么写的
      借款承诺书怎么写的无论是生活需要还是事业需要,我们总会有资金短缺的情况,这个时候需要借款或者是贷款。不管是借款还是贷款都是需要签订一定的证明材料的,这样才可以保证借款人与债权人的利益,证明双方之间的往来金额以及归还时间,这就要求借款承诺书要写的规范,那么借款承诺书怎么写。下面我们...


·一.夫妻离婚欠债怎么清偿《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
      一.夫妻离婚欠债怎么清偿《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的共同财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