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买房时交的按揭贷款保证金退还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买房时交的按揭贷款保证金退还吗?

买房时交的按揭贷款保证金是需要退还的。

房产证办理出来并完成抵押登记后,银行将贷款保证金还给开发商;开发商从银行收到保证金后,在7个工作日内退还给购房人。

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常要求借款企业或者担保企业提供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少则5%,多则20%,这个保证金通常打入企业(借款企业或担保企业)在银行开设的专有特定账户,这个钱权归企业,但企业是不能动用的,只有相应借贷按期归还了,这个保证金才归还提供者,当然,银行有时同时支付保证金的相应存款利息。

二、买房贷款的流程是什么?

1、选择房产。在贷款前,先选择需要贷款的房产。

2、办理按揭贷款申请。向银行提交购房贷款申请和有关材料。

3、银行审查。银行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对贷款人的资质、财产等个人信息进行审查。

4、签订购房合同。银行审核通过后,发给贷款人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

5、签订楼宇按揭合同。贷款人签订购房合同,带着相关手续到银行签订楼宇按揭合同。

6、办理抵押登记、保险。贷款人拿着楼宇按揭合同和购房合同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备案。

7、开立专门还款账户。借贷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账户,银行按照合同进行放款,贷款人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按时还款本息。

三、贷款买房的条件是什么?

1、有合法的身份,须提供年满18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有所购(大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5、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买房人在买房的过程当中,对于开发商和银行收取的每一笔手续费都必须要问清楚,如果之前有交贷款保证金,但是开发商没有退还的话,开发商的这种行为肯定是违法的,不过,法律没有强行规定,贷款时必须要交保证金。


·车险索赔所需资料都有哪些
      机动车一般都是购买了各种各样的商业车险,而在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如果造成了损害,同时也是在车险范围内的,自然就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做出相应的赔偿。但当事人在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时候,也需要提供一定的资料。那么车险索赔所需资料有哪些呢?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车险索赔所需资料都...


·年北京汽车票提前几天预售?
      年北京汽车票提前几天预售? 2017年北京汽车票提前几天预售? 根据客运站的情况来看,平日里的汽车票可以提前5到10天,也有一些城市的预售期会长一些,平常汽车票可以提前15天预定。但在春运或者重大节日里,地方公路部门一般都会延长汽车票预定时间。旅客能够提前15天或者20天甚至于...


·股权转让印花税是双方都要交的吗
      股权转让印花税是双方都要交的吗是的,转让双方都需要缴纳印花税,并且适用税率需按照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1、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的税率为: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2、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第五项规定,财产转让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税率。3、企业股东转让股权,会涉及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


·一、江苏交通事故工伤伤残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江苏交通事故工伤伤残标准是怎么样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20万元,六级16万元,七级12万元,八级8万元,九级5万元,十级3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9.5万元,六级8.5万元,七级4.5万元,八级3.5万元,九级2.5万元,十级1.5万元...


·交通事故护理费是多少钱?
      交通事故护理费是多少钱?护理人员的收入是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给予,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1、护理人员原则上是一个人,如果需要两人或两人以上的需要出具医疗证明或鉴定意见。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参照他的意见来处理,如果有需要特别护理...


·开发商提前交房物业费怎么算
      提前交房物业费是从交房之日起开始缴纳的。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


·发生事故后,交通事故的司机该怎么办
      很多时候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都是因为司机在驾驶过程中存在违章行为或者自己注意力不集中而导致的,而此时事故既然已经发生了,那么交通事故的司机此时应该怎么办呢?若你对此不是很清楚的话,我们就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发生事故后,交通事故的司机该怎么办 (1)首先,不用承认自己对...


·驾驶员交通肇事逃逸罚多少
      驾驶员交通肇事逃逸罚多少?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


·交通事故的诉讼费该由谁承担
      民事纠纷,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需要同时交纳一定的诉讼费。当然,针对不同的诉讼,法律中规定的诉讼费标准不同,除了这个内容外,当事人还比较关心诉讼费的承担主体。那就交通事故的诉讼费,应该由谁来承担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的诉讼费该由谁承担 《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


·交通事故诉讼的材料具体包括什么交通事故的认定、处
      交通事故诉讼的材料具体包括什么交通事故的认定、处理、赔偿等等过程中发生了纠纷,双方无法就纠纷达成一致意见的时候,就可以拿着足够的证明材料去起诉对方,通过法律来解决这起纠纷进而帮助维权。交通事故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一)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二)交通事故证据材料,...


·一、鉴定交通事故误工期和护理期的流程是什么?
      一、鉴定交通事故误工期和护理期的流程是什么? 1、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