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证明走程序如何进行?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证明走程序如何进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证明走程序的进行是需要提供生效的法律文书,当然这里的法律文书他必须是签字盖章的,具有法院的公章,然后交给法院来进行办理即可。1、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对象,是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这点是明确的。但是否包括调解书、仲裁文书和公证文书,理论界和实务界存在不同的观点。辩护律师应当从犯罪对象是否属于本罪法定的犯罪对象入手,将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之外的文书,排除在犯罪对象之外,从而达到无罪辩护的目的。2、在司法实务中,本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之一“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是从判决裁定生效时开始计算的,也就是说,如果转移隐藏财产等有可能构成本罪的行为是在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生效之前发生的,则不能构成本罪。3、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要求行为人的行为与判决裁定未能执行之间是有因果关系的,如果这两者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即为人的行为就不构成犯罪。在司法实务中,有些行为人虽然实施了转移财产等涉嫌犯罪的行为,但并没有真正造成执行不能实施。很多时候是因为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存在拖延怠慢或者玩忽职守的现象,而造成无法执行。如果辩护人能够证明,在法院积极执行的情况下,仍然能够实现大部分的执行标的,而法院却采取一种消极或不作为的态度,导致最后执行未能完成,就很有可能最终达到无罪的结果。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拒不支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判决、裁定的,可以从重处罚。由此可见,构建和谐、诚信社会,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维护裁判效力及执行公信力,是本条的立法宗旨。但在打击老赖及其协助人犯罪的同时,也要充分保障人权,防止打击范围扩大化。在日常生活当中可能大家对于诉讼活动还是有一定的了解的,但是诉讼活动完毕之后需要经过十天或者是15天才能够发生法律方面的效力,在这段时间过后的话,如果对方不执行是可以申请强制性的致敬。或者是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检察院量刑标准是什么?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检察院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检察院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邮政法》第...


·被告故意伤害罪拘留合法吗?
      被告故意伤害罪拘留合法吗? 一、被告故意伤害罪拘留合法吗? 被告故意伤害罪拘留是合法的,如果涉嫌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一是可以请律师进行辩护,二是可以和受害者及其家属协商,积极赔偿,取得谅解。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死刑复核程序怎么进行
      在我国,想要对犯罪分子处死刑的,除了要依法由法官判处死刑外,还要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这样也是为了防止法官滥用死刑,损害犯罪分子的合法权益。那具体说来死刑复核程序怎么进行?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死刑复核程序怎么进行 死刑复核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


·贪污罪的司法认定是怎样的
      法律中明确规定了,贪污罪只能由国家工作人员构成,换言之如果行为人并不具有这样的特殊身份,那么此时就不能认定构成此罪。而现实中,需要对贪污行为做出了相应的认定之后,才能确定是否构成犯罪。那到底对贪污罪的司法认定是怎样的呢?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解答疑惑。一、贪污罪的司法认定是怎样的《刑...


·是否构成保险诈骗 保险诈骗罪判多少年
      近年来骗保的情况可以说是越来越多了的,但是很多人其实不知道,在我国保险诈骗行为其实也是有可能构成犯罪的,即《刑法》中规定的保险诈骗罪。那既然构成了犯罪,就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到低保险诈骗罪判多少年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是否构成保险诈骗 保险诈骗罪是指以非法...


·构成滥用职权罪怎么判刑
      构成滥用职权罪怎么判刑司法工作人员,即依法具有侦讯、检察、审判和监管人犯职务的人员为贪图钱财、袒护亲友、泄愤报复或者其他私情私利,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对明知是无罪的人,即...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最新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规定第六十四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一 条第一款)〕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应予立案追诉。本条和本规定第六十五条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云浮市抢夺罪量刑标准(最新版本)
      在生活中我们会接触到各种各样的判刑标准,其中有一种就是关于抢夺罪的量刑,在我国不同的城市,关于抢夺犯罪量刑标准的详细规定就不同。那么您知道云浮市抢夺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吗?以下是具体介绍。 1、构成抢夺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


·犯罪嫌疑人有可能实施新的犯罪会被逮捕吗
      一、犯罪嫌疑人有可能实施新的犯罪会被逮捕吗? 会被逮捕,犯罪嫌疑人对有以下情形的,可能会被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


·非法持有枪支罪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
      枪支在我国是禁用品,一般的公民是不可以持有的,如果非法持有枪支就会构成犯罪,这些在我国司法解释中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为了帮助您了解,下面,我们给您带来了非法持有枪支罪的司法解释,供您阅读。 非法持有枪支罪司法解释 第一条 个人或者单位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


·诈骗罪共犯应如何认定,共同犯罪的诈骗罪量刑标准
      诈骗罪中,一个基本上是实行不了诈骗行为,需要多人共同操作,这就是共犯。但是很多人对诈骗罪的共犯不能正确的认定,这样就不能很好的处理案件。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诈骗罪共犯应如何认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诈骗罪共犯应如何认定?1、诈骗罪的犯罪主体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