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损害赔偿兜底规定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离婚损害赔偿兜底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损害赔偿兜底规定是什么?

离婚损害赔偿兜底规定是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该条注明了中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同时《婚姻法解释(一)》也对该条作了相应的司法解释。

《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十条确定了认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六个因素。这对认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有指导意义,结合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特点,我们可以确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认定标准和应考虑的因素,实践中,应从受害人和过错方两方面综合加以考虑,可以仿照《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的立法形式,对上述几个因素进行规定,尤其要突出考虑过错方的经济能力。具体如下:

“当事人之间无有效约定的,离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酌定:

1)过错方的经济能力;

2)过错方侵权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过错方的认错态度;

4)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

5)受害人自身、家庭经济状况;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二、离婚损害赔偿在《婚姻法》当中的规定是什么?

《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该条注明了中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同时《婚姻法解释(一)》也对该条作了相应的司法解释。

在我们国家,离婚的时候对于双方的一些财产以及孩子的问题会作出判决,同时如果确实有过错的情况下还是需要进行离婚损害赔偿的,比如说其中一方存在重婚的现象的,相对来说这是隔离在我们国家的离婚财产分割之外进行的。


·婚内女方出轨财产如何分
      婚姻最开始都是美好的,然而一旦平静下来,双方之间就容易产生矛盾,这从侧面会造成有些人在婚内出轨。要是因为一方出轨导致夫妻离婚的话,也是需要对财产做出分割的。那么婚内女方出轨财产如何分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女方出轨的怎么办 出轨的一般不主张离婚, 第一选择是...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什么时候终止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什么时候终止 一、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什么时候终止 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种义务到子女独立生活为止。 表明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有期限的,不是永远的。子女在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阶段,父母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绝对的。所谓独立生活,是指参加工作有了...


·我国国家赔偿法中的规定是怎样的?
      您心里都非常明白的是我们国家进行国家赔偿不仅包括刑事方面的赔偿更多的都是行政方面的赔偿。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为了对于国家赔偿这个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是有国家赔偿法的。因此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我国国家赔偿法中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行政赔偿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


·一、离婚后财产怎样归属一方?
      一、离婚后财产怎样归属一方? 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屋可以约定为夫妻一方所有。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所有;属于一方财产的,归...


·起诉变更抚养权起诉状该如何写
      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法院往往会把孩子判给一方抚养,但是后期如果情况发生变化,我们是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的。那你知道,变更抚养权的起诉状该如何写吗?我们整理了一篇范本,供您作为参考。 一、变更抚养权起诉状该如何写 变更抚养权起诉状 原告:×××,女,19××年×月×日生,汉族,...


·办理协议离婚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据调查来看,生活中办理协议离婚的夫妻还是很多的,一般只有在离婚方面无法达成一致的,才会诉讼离婚。当然有的人确实不符合协议离婚的条件,因而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那您知道法律中规定的办理协议离婚符合的条件有哪些吗?接下来,我们就为您具体解答一下这个内容吧。 一、办理协议离婚符合的条件...


·一、离婚协议财产复婚后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
      一、离婚协议财产复婚后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复婚后原来的离婚协议当然有效。按照性质来区分的话,其实离婚协议书就属于混合合同当中的一种,除了会受到《合同法》调整外,其实更多是受到了《婚姻法》的调整。而离婚夫妻一旦签订了该协议,并且实际办理了离婚手续,进行了登记备案的,那么就会马上生效...


·患有哪些疾病不能结婚
      一、患有哪些疾病不能结婚在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如果一定要明确禁止结婚疾病,那么最好由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以下两种人不宜结婚:一是处于发病期的躁狂、抑郁型精神分裂症者;一是重度智力低下,生活不能自理者。这...


·夫妻财产协议是否要公证
      很多夫妻会在婚后就各自的财产进行约定,之后签订一份书面的夫妻财产协议。但在很多人的观念里面,这样的协议是要办理公证的,不然可能会影响效力。那么到底夫妻财产协议是否要公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夫妻财产协议是否要公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夫妻财产约...


·离婚后女方不负责孩子的抚养费有什么后果?
      夫妻双方有抚养子女的义务,这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内容。离婚时夫妻双方就孩子的抚养费会进行协商,协商未果可以上法院提起诉讼。很多时候会出现一方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那么,离婚后女方不负责孩子的抚养费有什么后果??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女方不支付抚养费,法院会...


·索要离婚精神补偿的条件是什么?
      工伤职工的医疗期的待遇是怎么样的?工伤职工的医疗期的待遇是职工工伤医疗期的工资待遇不变,还是原来的正常工资,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过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