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分居两年就自动离婚了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分居两年就自动离婚了吗

一、分居两年就自动离婚了吗

婚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只是准许离婚的一个条件,只要能够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法院就应当判决离婚。离婚只有两个途径:

1、登记离婚: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由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

2、如果双方在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三个问题中有一个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则需由法院判决能否离婚。

二、协议离婚程序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1)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①户口证明;

②居民身份证;

③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④离婚协议书;

⑤结婚证。

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工作人员应查明:

①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

②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③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

④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⑤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

如登记机关发现离婚的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准予登记。违反刑法的,要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防止轻率离婚和假离婚,工作人员应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和调解和好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工作久拖不决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客观上也给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冷静的进行考虑,在审查期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重归于好取得共识,应准许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不符合婚姻法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男女登记离婚后,一方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及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翻悔时,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只有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但应告知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

离婚在当今社会普遍已经被大家所接受,很多单亲妈妈或者是单亲爸爸。虽然双方已经离婚的,但是有孩子的情况下,那么双方还是有义务抚养孩子的,没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及个人的经济能力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子女抚养变更权起诉书的基本内容?
      子女抚养变更权起诉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子女抚养变更权起诉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二)原告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


·离婚赔偿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赔偿满足的条件有哪些一、离婚赔偿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一)一方重婚或者...


·实际中夫妻办离婚手续要多久
      如果夫妻婚后感情破裂的话,那此时需要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能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而在不同的离婚方式下,办理离婚手续需要的时间不一样。那到底夫妻办离婚手续要多久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办离婚手续要多久 婚姻这件容器,是留给自己去感受的。别人眼...


·抚养费纠纷怎么解决,如何处理抚养费纠纷?
      父母在离婚之后需要就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协商、处理,而这个过程中是比较容易阐述纠纷的,包括抚养权纠纷和抚养费纠纷。针对其中的抚养费纠纷,您知道该如何来解决吗?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增加抚养费需要哪些条件 对于...


·办离婚后财产过户手续流程是什么?
      办离婚后财产过户手续流程是什么? 一、办离婚后财产过户手续流程是什么?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申请材料准备...


·离婚后未成年人财产的管理的规定?
      离婚后未成年人财产的管理的规定有哪些(1)离婚时,明确家庭财产的种类、性质和范围,父母分割财产的行为,不能侵犯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权利,即父母不能协议处分依法归未成年子女所有的财产,否则应承担返还或者赔偿的民事责任。(2)离婚时,对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应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更...


·老婆怀孕男人出轨离婚财产应该怎样分割
      老婆怀孕男人出轨离婚财产应该怎样分割 一方有外遇,如达到了重婚或公开非法同居的程度,则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如只是有“偷偷摸摸”的外遇,这种情形,法律上不作评判。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指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


·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处理
      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处理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1、法院调解 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


·一般告女方骗婚要什么证据?
      一般告女方骗婚要什么证据? 一般告女方骗婚要什么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


·一、离婚财产强制执行对方不予履行怎么办?
      一、离婚财产强制执行对方不予履行怎么办? 离婚财产强制执行的情况下,对方不予履行的可以要求司法机关冻结对方的财产,迫使对方履行司法判决。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


·起诉支付子女抚养费管辖法院是如何确定的?
      有孩子的夫妻如果要离婚需要对孩子的抚养权等进行争取和确定,如果其中一方没有拿到孩子抚养权,则需每个月出具一定的抚养费,但对方没有按时给抚养费或者不肯给抚养费,起诉支付子女抚养费管辖法院是如何确定的?律师我们将为您在下文中进行解答。 一、起诉支付子女抚养费管辖法院是如何确定的? 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