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情形丧失继承权,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继承人的继承权也是有可能丧失的,要是确认继承权丧失的话,那么就不能对特定人的遗产进行继承了。那么现实中,究竟哪些情形丧失继承权呢?现在,我们总结了导致继承权丧失的情形,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哪些情形丧失继承权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无论是否既遂,也无论杀害动机为何,均丧失对于被继承人本人的继承权;另外,该继承人仅丧失其所害之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是丧失被继承人以外之第三人的继承权。(二)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要求杀害的目的必须是争夺遗产,该继承人仅丧失其对所争夺之被继承人的继承权。(三)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此处要求虐待被继承人的必须情节严重,而遗弃被继承人没有情节严重的要求;另外,依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此种情形若继承人后来悔改的,并且被继承人于生前表示原谅的,其继承权可以恢复。因此这种情形下有过错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并不绝对丧失。(四)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但不以此为限,其他情形若可认定情节严重也导致丧失继承权。
二、丧失继承权还能继承遗产吗
继承权丧失可分为绝对丧失与相对丧失。继承权丧失,是指根据《继承法》第7条规定,发生法定事由时,取消继承人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继承权丧失可分为绝对丧失与相对丧失。继承权绝对丧失,是指因发生某种法定事由,继承人的继承权永久丧失。即使受害人表示宽恕,也不可逆转,该继承人绝对不得也不能享有继承权。比如: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继承权相对丧失,是指因发生某种法定事由,继承人的继承权暂时丧失,若其有悔过表现,且得到被继承人宽恕,其继承权可恢复,若无,则丧失继承权。比如: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继承人在哪些情形丧失继承权?说的简单点,就是当继承人做出了一些妨害继承的行为,如杀害其他继承人或遗弃、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那么就会丧失继承权。至于继承权的丧失也分为了绝对丧失与相对丧失,因此并不是丧失了继承权就一定不能继承遗产。



·遗嘱有谁持有进行办理遗嘱继承
      遗嘱有谁持有进行办理遗嘱继承遗嘱执行人负责保管遗产,并有权提起关于排除妨害继承的诉讼以及参与有关的诉讼活动。如果遗嘱人生前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执行人拒绝接受,或者执行人不称职,则可以由全体继承人参加执行遗嘱;也可以由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指定或撤销遗嘱执行人。二、执行规定...


·老年人立遗嘱的条件。
      遗嘱,并不需要公证,但公证后的遗嘱,更有证明力。 老年人立遗嘱有两个要求:一是当时他的健康状况良好,思维清晰;二是老人能够出具三证,以证明房产是自己独自一人拥有的,也就是自己有完全支配权的。...


·婚前财产配偶无权继承吗 一、婚前财产配偶无权继承吗?
      婚前财产配偶无权继承吗 一、婚前财产配偶无权继承吗? 对于婚前财产没有立遗嘱的话配偶是有继承权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我国的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 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结婚后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后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 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 3、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怎么打赢遗产继承官司
      在原来,人们的私有财产很少,基本没有什么遗产,继承人之间也不会发生什么争执。但是现在人们的财产显著增加,动辄就是几百万的遗产,继承人及有关权利人也常常因为遗产对薄公堂。怎么打赢遗产继承官司?下文将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打赢遗产继承官司 1、去哪打官司 对于继承案件,...


·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属于遗产吗?
      一、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属于遗产吗?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属于遗产,财产权利所谓财产权是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承认以后,权利人可利用这些智力成果取得报酬或者得到奖励的权利,这种权利也称之为经济权利。具体知识产权的财产权的方式如下:1、商标个体工商业者申请注册的商标权,是一项财产权利。作为自然...


·婚内继承的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内继承的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根据该条的规定,结合上面对财产的相关界定,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工资是指作为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期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或实物;奖金是指用人单位...


·可以将遗产留给未成年子女吗?
      年轻人也有立遗嘱的,通常是财产不给配偶,只给孩子。 法律要点:这类继承可能会出现的一个问题是,孩子如果未成年,妈妈依旧是他的监护人,财产由妈妈代为保管。那么这钱是不是就到了女方手里了?事实上,妈妈作为监护人对遗产的支配上是不能随心所欲的。比如男人留给孩子一套房子,妈妈就不能随意...


·父母继承权的顺序人是哪些?
      父母继承权的顺序人是哪些?父母继承权的顺序人的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二、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是什...


·遗嘱继承代位继承的条件是什么?
      适用代位继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既是中国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唯一原因,也是其与转继承的重要区别之一。第二,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一、代位继承儿媳有这个权力吗?
      一、代位继承儿媳有这个权力吗?代位继承儿媳一般是没有这个权力的。如死者未留遗嘱,则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均有权继承遗产,如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均同意继承人之一继承全部遗产,可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也可到法院起诉要求继承遗产;如第一顺位继承人之中任意一人对继承遗产有异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