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购房合同签完买方毁约定金怎么处理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购房合同签完买方毁约定金怎么处理?购房合同签完买方毁约的定金不予退回,《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对定金问题规定如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二、购房人可以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无法取得房屋的,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开发商未告知购房者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开发商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3、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4、交付的房屋的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大于3%;5、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者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三、购房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怎么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签完购房合同后买家有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不算毁约,相反,买家毫无根据的单方毁约的做法,在购房合同中肯定有约定违约责任,只能是卖家约定的违约条款不符合法规定的话,买家可以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确定违约责任。



·婚后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
      婚姻是爱情的归宿,但有一部分人婚后生活在一起发现彼此不合适而离婚,离婚就涉及财产分割,房产分割就是财产分割重要的一部分,那么婚后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我们将会在文中为您做一个详细的解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婚后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 1、新婚姻法,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


·房屋质量纠纷官司怎么打
      实践中,不少购房者会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而与开发商产生纠纷,主要是在实际交房或者入住的时候,发现房屋质量存在一定的问题。而此时处理房屋质量纠纷可以选择诉讼的方式,那么房屋质量纠纷官司怎么打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质量纠纷官司怎么打 买受人因房屋质量问题影响买受人正常居住...


·一、没结婚买房双方写借条有效吗?
      一、没结婚买房双方写借条有效吗? 没结婚买房双方写的借条只要是双方都是自愿的就是有效并受法律保护的。有效的借条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生效; 2、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生效; 3、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


·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损失太高怎么支付违约金?
      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损失太高怎么支付违约金?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损失太高违约金需要结合损失的实际数额才能确定,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


·解决房产纠纷的方式其实还是比较多的,但针对同一种解决方式,其
      解决房产纠纷的方式其实还是比较多的,但针对同一种解决方式,其实并不适用于所有的纠纷,因此实践中还需要当事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选择恰当的方式来解决。要是需要进行房产纠纷诉讼的话,则就要准备好相应的证据,究竟此时应该提供哪些证据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产纠纷诉讼要提供...


·应该怎样避免一房二卖
      应该怎样避免一房二卖一、应该怎样避免一房二卖 对于购房者而言,应重视从源头、从最初就开始防止和避免掉入“一房二卖”的陷阱。 1、买房时一定要及时网签,严格采取资金监管及资金托管的形式进行交易。 根据目前的房屋买卖交易设置,二手房网签可以使房产交易透明化,通过规范合同文本,充分保障...


·按揭买房的第一步就是需要当事人到银行贷款,可是有的时候,当事
      按揭买房的第一步就是需要当事人到银行贷款,可是有的时候,当事人可能因为工作或者其他的原因,在买房交首付,甚至是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都是委托自己的亲朋好友来办理的。而且在银行贷款的这件事情上,有些人甚至也想委托他人到银行替自己办理,下面我们要介绍的就是买房子按揭需要本人亲自...


·办理房屋过户的材料有哪些
      购买了房屋之后,不是支付了购房价款,拿到了房钥匙就算完,由于房屋属于不动产,而我国对不动产采取的是登记主义,因此还需要购房者办理房屋过户,才能真正拥有房屋。那么办理房屋过户的材料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办理房屋过户的材料有哪些 房产过户的材料准备主要有: ...


·北京房屋租赁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如今城市流动人口越来越多,所以租房的现象也日益增多,为了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我国制定了关于房屋出租的管理办法,那么北京房屋租赁条例如何?我们在租房的过程中都需要注意哪些的问题呢?为您解答。 北京房屋租赁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房屋租赁管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


·结婚后买房可以只写一个人的名字行不行婚后买房子可
      结婚后买房可以只写一个人的名字行不行婚后买房子可以写一个人的名字,也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但就算是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有的财产。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的: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由双...


·新婚姻法离婚房子分割的规定有哪些?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在婚姻中遵循结婚自愿,离婚自由的原则,看起来一句简单的话,但在实际执行中却面临着许多复杂多变的情形,尤其是在离婚过程中,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基于不同的情况会有许多不同的判决结果,那么,新婚姻法离婚房子如何分割有哪些规定呢? 1、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