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吗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不过,《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实行了限制性规定。能约定违约金的情形:(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从此规定看,假如没有培训费就不能约定违约金。(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可以约定离职后竟业限制条款,为保证这些约定能够执行可以约定违约金。除上述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的这些规定,有效地遏制了用人单位动辄在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约定高额违约金,阻碍劳动者自由择业、自由流动的权利,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若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由用人单位承担违约金的话,则不受上述限制。二、劳动合同不能约定哪些内容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变更和终止劳动权利和义务协议。劳动合同可由双方协商一致订立,除了法律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双方还可协商约定其他条款,但以下条款是法律不允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1、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条款。禁止用人单位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的由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2、禁止约定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3、除法定情形外,劳动合同中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按实际情况,现行法律规定,并不限制劳动合同内容中约定解除条件,所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在劳动合同内约定解除条件。约定解除条件虽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一种体现,但就劳动合同法这个特别法来说,应该是不能直接约定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理解是指双方直接的、意思表示明确的解除,而不是规定可以约定间接的解除劳动合同条件。



·劳务协议和劳动协议的区别是怎样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关系不一定都是劳动关系,还有可能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在建立了劳务关系的情况下,也是需要当事人签订相应的协议才行。而对于劳务协议很多人与劳动协议区分不开,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


·没有约定劳动合同里的工资怎么办理?
      没有约定劳动合同里的工资怎么办理?劳动合同中没约定薪水有效,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


·误工费赔偿标准:
      误工费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人给予的赔偿。误工费的发生与交通...


·公路工程质量鉴定找哪个部门
      公路工程质量鉴定找哪个部门 一、公路工程质量鉴定找哪个部门? 1、公路工程质量鉴定由该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或竣工验收单位指定的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组织。 2、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工作包括工程实体检测、外观检查和内业资料审查。 3、公路工程质量鉴定依据质量监督机构在交工验收前和竣...


·劳动争议案件反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劳动争议案件反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一、劳动争议案件反诉的法律依据 1、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直接涉及反诉的立法规定仅两条: 《民事诉讼法》第51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第 140条:“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


·工伤认定失败如何复议?
      工伤认定失败如何复议?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应该首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再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在适用《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时,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


·孕妇恢复劳动关系如何进行
      社会中存在着一类特殊的群体,就是孕妇。对于孕妇的工作环境,时间,工资等法律都有相应的规定,各个公司单位也是根据自己的自身情况来制定对孕妇的一些公司单位规定。对于孕妇恢复劳动关系一事,从社会现象反映可以看到还是存在着一些问题的。以下是关于孕妇恢复劳动关系的相应法律内容。 劳动合同...


·在一项工程的建设过程中,经常发生各种各样的纠纷。这些纠纷不仅
      在一项工程的建设过程中,经常发生各种各样的纠纷。这些纠纷不仅影响了项目进度,还会给公司带来不好的负面影响。所以,及时解决合同纠纷就显得尤为重要。今天,我们就带您来了解一下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如何解决。希望对您的项目或者公司有帮助。 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类型 工程施工中容易出现合同纠纷...


·建筑工程质量标准规范怎么样?
      建筑工程质量标准规范怎么样?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工程建设事业也在不断的进步,并且需求量逐年增长。我们知道工程建设涉及到很多方面的问题,有可能影响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对于工程建设是有一定的标准的。那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规范怎么样? 一、工程建设标准定义 工程建设...


·我国工伤鉴定啥时可以吗?
      劳动关系是为了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任何工作者只要在任何单位企业工作就要签订合同来确立劳动关系,这也是劳动法中明确规定的一项工作,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遭遇工伤的,用人单位是需要负责劳动者需要申请工伤认定确定伤残等级,因为伤残等级和赔偿数额有关,那工伤鉴定啥时可以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工程质量检测规定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是指根据我国与建设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对目前新建的建设项目的材料、设备等进行测试的活动,主要目的是为了能够对建设项目的质量要求起到监督规范的作用。那么,今天我们就带领您来了解一下工程质量检测规定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一、管理部门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