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模型作品属于著作权保护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模型作品属于著作权保护吗?模型作品属于著作权保护,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是属于法定的权利,当模型作品的著作权被非法侵犯的,著作权人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报案。二、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都是具有一定的特征的,首先第一个特征就必须要具有一定的原创性,这样才能够体现出一定的独创的精神,我们国家才会对这种作品进行保护,如果说模型作品也是属于这类型的话,完全可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著作权民事诉讼主体侵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著作权对于作家来说时间十分重要的事,那么,著作权民事诉讼主体侵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如果著作权涉嫌被侵权,就会有相应的处罚,所以对于民事诉讼主体机显得尤为重要,因为自己的权益一旦被侵犯就应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诉讼主体,是指在中国诉讼理论中,通常指在民事诉讼中有...


·软件著作权登记公告需要注意什么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公告需要注意什么 软件著作权登记所需注意事项: 1.所有需要盖章的文件必须加盖公章(个人申请可签字,公章要鲜章不得为打印件) 2.申请表中关于软件的功能描述与技术特点应描述的尽可能详细,不少于两句话。 3.代码超过60页的,提交连续的前30页与...


·音同字不同商标侵权吗
      不侵权,像是同音不同字的这种情况肯定不算是商标侵权。构成商标侵权的,除非是使用的同样的汉字标识,并且应用于同一领域内,而且是自己的商标注册在先的。恶意伪造、制造他人已注册的商标标识亦或销售恶意伪造、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商品。这种侵权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销售恶意伪造、制...


·商标许可人权利和义务分别是什么
      商标许可人权利和义务分别是什么在商标许可中,商标权人属于商标许可人,而另一方就是被许可人。此时不管是商标许可人还是被许可人,在签订了相应的许可合同只会就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商标许可人权利和义务分别是什么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商标许可人权利和义务分别是什么 一般地讲...


·商标侵权没收之后如何处理?
      商标侵权没收之后如何处理?商标侵权没收之后的处理是依法销毁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调换、私分或者擅自处理没收物品。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


·专利侵权的行为有哪些?
      专利侵权的行为有哪些1、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3、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行为;4、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许诺销售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5、进口专利产品或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得的产品的行为;6、假冒他人专...


·商标权与著作权的不同有哪些
      商标权与著作权的不同有哪些(1)保护的对象和范围不同著作权的对象是作者所创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是有形资产。其作品包括以下形式:文学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商标续展大概需要多久?
      商标续展大概需要多久?商标续展周期是三个月。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综上所述,对于商标续展的周期一般是在三个月,而在商...


·商标续展公告多久后生效?
      商标续展公告多久后生效? 一、商标续展公告多久后生效? 商标续展后立即生效,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该...


·商标侵权诉讼请求都有哪些
      商标侵权诉讼请求都有哪些现代社会的法院处理的案件很多,其中商标案件可分为商标民事案件和商标行政案件,商标侵权案件就是典型的商标民事案件。众所周知,但凡是诉讼案件都是需要诉讼请求的,那么商标侵权诉讼请求具体有哪些内容和要求呢?如果您不是很清楚,的我们我很乐意为您解答。 1、停止侵权...


·著作权法保护哪些权利?
      著作权法保护哪些权利?(一)人身权1、发表权。发表权是指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这里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决定发表,二是决定不发表。发表权具体有下列内容:何时发表;以什么形式发表,如以书籍形式、连载形式、广播形式等;何地发表。发表的作品应当是尚未公开的作品原件或复制件,如果说作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