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自书遗嘱落款时间与实际时间不符有效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自书遗嘱落款时间与实际时间不符有效吗?无效,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并签名,注明年、月、日。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是指遗嘱人亲笔制作的书面遗嘱,遗嘱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意志对死后的财产预先做出处分。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 特殊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打出遗嘱,然后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它的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如果有数份遗嘱,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最高;如果有数份经过公证的遗嘱,日期为最后日期的那份遗嘱效力最高。最好是能够自己书写,应该有个人的笔迹为证。二、自书遗嘱的认定情况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 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4、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 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6、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对于自书遗嘱的相关要件应当基于实际的遗嘱财产情况来进行处理,特别是涉及到相关要件的认定上,应当由遗嘱人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合法的处理,如果发现自书遗嘱的相关要件不合法的,可以无效的,那么是无法履行继承的法律效力的。



·企业融资贷款利息如何计算?
      企业融资贷款利息如何计算? 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经常会面临资金短缺的情况。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企业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对于企业而言,融资成本是不可忽视的一个问题。能够以较低成本拿到生产发展所需资金是不错的,这就需要企业会核算贷款利息。那么企业融资贷款利息如何计算?下面我们一起跟...


·借款合同主要条款包括什么
      借款合同主要条款包括什么根据《合同法》、《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借款合同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 1、借款种类 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国家信贷政策在贷款的限额、利率等方面有不同规定,以体现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


·对方欠钱10万不还怎么办 一、对方欠钱10万不还怎么办?
      对方欠钱10万不还怎么办 一、对方欠钱10万不还怎么办? 1、先协商处理。 2、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支付令的条件是: 1)有权提起督促程序的,只能是债权人; 2)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4)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


·欠钱不还时起诉是否有用
      欠钱不还时起诉是否有用是有作用的。作用是使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来要回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起诉的话,法院会强制要求欠钱人还钱,如果不还,法院一般会对欠钱人进行罚款处罚,严重的情况还会构成犯罪的行为。没有作用的情况只有一种,就是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对方欠钱的行为。二、欠钱不...


·民法典婚姻债务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婚姻债务的规定有哪些?两个人结婚就意味着双方可以组建一个家庭,在家庭中如果出现问题就需要双方来一起解决,创造了财富也是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而关于欠债问题在民法典中也有详细的规定来保障如果出现纠纷解决的办法。那民法典婚姻债务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一、民法典婚姻债务202...


·合同中只约定单方违约条款可以请求撤销吗
      合同中只约定单方违约条款可以请求撤销吗 一、合同中只约定单方违约条款可以请求撤销吗? 合同中只约定单方违约条款可以请求撤销,合同中只约定单方违约责任的是属于显失公平的情形,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合同撤销后不再具有效力。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可撤销合同...


·债务债权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债务债权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越来越完善以及发展,相应的律师也渐渐形成了完备的程序系统。那么债务债权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呢?如今,律师产生出了许多所负责对象不同的类型。就比如今天我们为您带来的债务债权的类型的收费标准,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吧。 债务债...


·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对象是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对象是什么?本罪侵犯的对象主要是公款。这既包括国家、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也包括由国家管理、使用、运输、汇兑与储存过程中的私人所有的货币。在国有企业、公司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挪用该企业、公司的财物,属于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


·借高利贷需要什么,有何种弊端
      借高利贷需要什么,有何种弊端 一、民间借贷的法律法规: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


·一、离婚后对方拖欠抚养费用如何处理?
      一、离婚后对方拖欠抚养费用如何处理? 法院的民事调解书或民事判决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双方必须严格遵守。若一方拒不履行,另一方可以通过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以公权力的救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的强制执行可以采取多种方式,以便切实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和法律的严肃性。这种强制执...


·什么是债权人撤销权对象,成立条件有哪些
      什么是债权人撤销权对象,成立条件有哪些当债务人与债权人利益息息相关更甚者危害到债务人利益,双方关系因此不得已要打破的时候,债权人有权利行使撤销权,在行使债权人撤销权之前,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债权人撤销权对象以确保该权利能起作用生效,通过下文来为你解答与债权人撤销权对象相关的法律知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