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仲裁多久能做出裁决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劳动仲裁多久能做出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案件受理之日起四十五日之内拿到裁决书。律师建议当事人在劳动仲裁开庭后,积极与仲裁委员会进行沟通,尽快拿到仲裁裁决书,更高效的维护自身权益。二、劳动仲裁裁决书执行可以强制执行吗劳动仲裁胜诉后,只要对方未提起诉讼,该裁决已经生效。而对方拒不履行裁决义务,你们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提交书面申请执行书。2、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裁决书原件而不是复印件。3、申请执行的事项,只能是裁决书裁定的范围,不可以提其他要求。劳动仲裁强制执行流程:1、提交书面申请执行书。2、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裁决书原件而不是复印件。3、申请执行的事项,只能是裁决书裁定的范围,不可以提其他要求。强制执行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执行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依法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它们一经确定,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申请人,又称被执行人。申请人是胜诉的一方,被申请人是败诉的一方。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阶段。虽然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书具有强制执行力,但是仲裁裁决在法律上不具有终局的效力。对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只有当事人双方在法定期间内均不向法院起诉的,该裁决方发生法律效力。此外,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并非法院审理的对象。劳动争议进入法院的诉讼程序后,法院审理的对象,并不是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而仍然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争议。



·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情形
      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情形第一种情形: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的。主要指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


·女方没工作离婚要小孩要遵守怎样的规定
      女方没工作离婚要小孩要遵守怎样的规定 女方没工作离婚要小孩要遵守怎样的规定呢? 孩子不仅是一个家庭的未来更是一个国家的未来,所以对于子女由谁抚养如何抚养等子女抚养的问题我国法律是做出明确规定的。即便男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依然要依法抚养子女。 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因素: (一)...


·公司法人签劳动合同要签吗?
      公司法人签劳动合同要签吗 法人代表与企业不需要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只针对自然人,而公司法人是自然人的对称。它是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是社会组织在法律...


·劳动争议仲裁与经济仲裁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与经济仲裁的区别是什么1、适用对象不同。经济仲裁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关系,处理的是经济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劳动仲裁适用于个人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处理的是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工资、劳保、辞职辞退、劳动补偿以及工伤等方面产生的劳动争议。2、设立依据不同。经...


·没有劳动合同但要签保密协议是否合法?
      没有劳动合同但要签保密协议是否合法?没有劳动合同但要签保密协议是合法的,保密协议与劳动合同并不存在一个隶属关系。当事人之间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中添加保密条款,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之外单独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所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只是签保密协议是否有效的。如果是从事保密性、技术性比较强的...


·在试用期可以提早辞职吗?
      在试用期可以提早辞职吗《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试用期是可以辞职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辞职。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


·工伤认定办理要多久时间?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原因突发职业病的或者受到意外伤害的,用人单位应该及时的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并且应该携带相关的资料到相关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有时间期限的,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该在工伤认定的有效期限内,及时提交工伤申请。那么工伤认定办理要多久时...


·是否出事故能让责任方误工费?
      是否出事故能让责任方误工费? 需要支付。 交强险赔偿后,不足部分,按责任赔偿。 赔偿参考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相关知识: 误工费是经济学上的专业术语,指受害人因侵权行为受到伤害而就医治疗或休养期间,或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


·集资诈骗员工判决书是什么样的?
      现代社会,诚信是十分重要的,无论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贸易交往中,欺骗他人都是不道德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诈骗行为的存在,比如集资诈骗员工的行为。我国法律规定了集资诈骗罪,那么,集资诈骗员工判决书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集资诈骗员工判决书是怎样的这个问题。 ...


·一、根据相关规定工伤认定需要多少钱?
      一、根据相关规定工伤认定需要多少钱? 收费标准: 1、自治区鉴定每人每次300元 2、地、市级鉴定每人每次250元 3、县(市)级鉴定每人每次200元 二、工伤赔偿项目: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


·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的时效是多久
      加班费也是就劳动者在约定的工作时间外付出劳动所应该获得的额外报酬。用人单位如果安排劳动者加班,就应该支付劳动者加班费。如果单位没有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应在时效内向单位主张。此时,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的时效是多久呢?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劳动者应该如何主张加班费?对此,本文将详细为您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