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子女分户了能继承财产吗 一、子女分户了能继承财产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子女分户了能继承财产吗

一、子女分户了能继承财产吗?

分户与继承没有关系,分户一样有继承权。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男女平等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哪些情形下会失去继承权?

第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第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第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第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三、可以被继承的遗产的范围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有可能会失去继承权的情形是当事人对父母不尽任何的赡养义务,逼迫父母立遗嘱或者篡改父母的遗嘱的,不然的话,不可能因为分户就不能继承财产,如果父母去世后,家里面的兄弟姊妹因为自己分户不让继承遗产的,可以起诉处理。


·2023年新的继承法规定是什么?
      2023年新的继承法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继承法》相应废止。 民法典关于继承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对继承的规定,主要是第六编,下面是具体规定。 《民法典》 第六编??继????承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一十九条??本编调...


·继承人要是伪造遗嘱犯罪吗
      继承人如果伪造遗嘱犯罪吗伪造遗嘱不构成犯罪,刑法中没有相应规定,但伪造遗嘱将丧失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


·第一第二顺位继承人的遗产怎样分配?
      第一第二顺位继承人的遗产怎样分配?第一第二顺位继承人的遗产的分配是由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之间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比例来进行分配。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1)配偶。配偶是指符合结婚条件,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另外,经法院确认属于事实婚姻的夫妻也取得配偶身份。为...


·对于继承权丧失指什么?
      对于继承权丧失指什么?继承权的丧失,又称继承权的剥夺,是依照法律规定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的丧失可分为绝对丧失与相对丧失。继承权的绝对丧失,又称继承权的终局丧失,是指因发生某种法定事由,继承人的继承权终局的丧失,该继承人绝对不得也不能享有继承权。...


·一、继承遗产需要什么手续费用有哪些?
      一、继承遗产需要什么手续费用有哪些? 办理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根据沪价房(1996)...


·父亲去世未立遗嘱遗产如何继承?
      一、父亲去世未立遗嘱遗产如何继承? 没立遗嘱的可以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以外的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将遗产转移给继承人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在法定...


·被继承人去世无遗嘱继承手续有哪些
      被继承人去世无遗嘱继承手续有哪些?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为公安机关或医院出具的证明,如:死亡人员销户后的人口信息表;也可是人民法院的宣告死亡裁定书。2、遗产证明。如: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存折或存单,其他财产如股票、基金、公积金、保险金等,需由相关单位出具附有账户号和财产数额的...


·被继承者需要代写遗嘱找谁代写?
      被继承者需要代写遗嘱找谁代写?只要不是与继承者有关系的人都是可以代写的;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二、代书遗嘱的条件有哪些?第一,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代书遗嘱不是代书人按照...


·遗产捐赠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遗产捐赠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遗产捐赠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遗产捐赠的法律规定是当事人可以将自己所合法拥有的财产进行捐赠,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其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


·继承权
      继承权,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符合条件的人可以继承其财产,这是对公民私有财产的保护,保障公民的私有财产可以依照自己的意志或者公序良俗在家族范围或者自己的意志范围内传承。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孩子、父亲、母亲、兄弟姐妹、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以及被继承人指定的任...


·自书遗嘱与公证遗嘱哪个效力大按照我国《继承法》第
      自书遗嘱与公证遗嘱哪个效力大按照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