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争子女抚养权一般需要多久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离婚争子女抚养权一般需要多久依照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请院长批准,批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在上述期限内还未审结需要延长的,则有受诉法院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延长的期限,由上级人民法院决定。二、如果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最好做到如下几点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3.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4.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5.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去,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但是,在新《婚姻法》子女抚养,争取孩子抚养权这一焦点问题中,不得伤害孩子的感情,不要刻意的突然改变孩子的生活方式,如果孩子已满十周岁,要尊重孩子的意见,且不可盲目的争取抚养权而伤害到孩子感情。毕竟,离婚后孩子还是双方的孩子,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仍然享有探视权;毕竟孩子十八周岁后,孩子可以自愿选择跟随哪一方。一转眼,孩子就会长大,再提孩子的抚养权也就没有多大意义。抚养权的取得跟很多因素相关,法院在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时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原则,一般会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2.父母与子女的感情、父母平日与孩子相处时间的长短、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时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等因素;3.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4. 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新婚离婚财产提出方是否需要净身出户?
      新婚离婚财产提出方是否需要净身出户?离婚财产的分割,主要是遵循一些伤囗主,或者是法院进行判决,他和谁提出来离婚是没有什么关系的,因此新婚离婚财产提出方式,不需要净身出户。二、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


·一,离婚协议书无财产无儿女的内容?
      一,离婚协议书无财产无儿女的内容有哪些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协议离婚。 第二条 子女抚养 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子女,故不涉及子女抚养事宜。 第三条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财产,故不涉及分割共同财产。 第四条 甲乙双方...


·双胞胎离婚后的抚养权怎么判?
      双胞胎离婚后的抚养权怎么判?离婚案中双胞胎按照有利于孩子日后健康生活的基本原则来进行一个具体的判决,当然如果说是有多个子女的话,通常情况下一方各在一个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这样对于双方来说也是非常公平的。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法院一般会判决随女方生活。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


·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我想这条可能大家都知道);(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条要注意:比如夫妻一方在路上遇到事故等一些意外,受了伤,对方赔偿的医疗费是属于受伤者的,但一般在医疗费外还会有一些费用产生,比如误工费等,这个...


·怀孕期间离婚财产怎么分?
      怀孕期间离婚财产怎么分离婚时对财产分割一般是针对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的计算当然是从领取结婚证书之日起计算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无特殊约定为共同财产。分割时一人一半,同时照顾女方。有时会涉及到对于彩礼的分割,男方给的彩礼,一般在实践上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除个别情形外,不予以返...


·一般无效婚姻有哪些情形?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无效婚姻是指因违反法定的要件而使婚姻自始无效。但无效婚姻有哪些情形,无效婚姻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是由法律明文规定的。如重婚、近亲结婚、未达法定婚龄等都我国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人们违反此规定而结成的婚姻关系是被视为无效的,会引起诸多的法律后果的。 一、无效婚姻有哪些情形 《中华...


·申请国家赔偿不理睬应该怎么办?
      国家赔偿,顾名思义就是国家对于公民个人所进行的一种赔偿。当然,这种赔偿,肯定不是无条件的,需要国家做错事情,具有违法行为才能够进行赔偿。而有时候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申请国家赔偿,结果是不予受理。那么申请国家赔偿不理睬应该怎么办?下面为您介绍。一、申请国家赔偿不予受理怎么办?赔偿请...


·根据刑法规定未到年龄结婚判几年?
      根据刑法规定未到年龄结婚判几年? 一、根据刑法规定未到年龄结婚判几年? 根据刑法规定未到年龄结婚不会被判刑,早婚,是指公民不到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情形。属于违法婚姻。未到法定婚龄的结婚的,属于无效婚姻。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


·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有几种
      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有几种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最高法院2001年12月24日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界定为:不以夫妻名义,...


·没有血缘关系的拟制血亲可以结婚吗
      拟制血亲是指本无该种血亲应具有的血缘关系,而由法律确认其与该种自然血亲具有同等权利义务的亲属。姻亲是指配偶一方与另一方的血亲之间因婚姻而发生的亲属关系。换言之,因婚姻而生的亲属谓为姻亲。那么,没有血缘关系的拟制血亲可以结婚吗?具体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没有血缘关系...


·涉外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涉外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涉外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应适用我国法律,按照我国婚姻法有关规定的精神,从切实保护子女权益,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出发,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处理时,对有识别能力的子女,要事先征求并尊重其本人愿随父或母生活的意见。另外,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