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务关系中担保书怎么写最有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债务关系中担保书怎么写最有效?_________有限公司:本保证人_________自愿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下称债务人)完全履行其与贵司已订立的或/即将订立的所有合同(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向你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特立本担保书,向你司保证下列各项:1、保证责任范围:保证债务人完全履行主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及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主合同而应向你司支付的货款本金、利息、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你司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2、保证责任时间:两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3、本保证为连带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的,本保证的效力不受主合同效力的影响,不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保证人对债务人因主合同无效而应承担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4、本担保书生效后,主合同的任何条款的更改或补充,包括同意债务人延期履行,不论是否征得保证人的书面或口头同意,保证人均继续根据本担保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5、保证人保证在债务人付清或由保证人代为付清本担保书项下的所有款项前,不向债务人追偿。6、保证人同意,在接到你司通知将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他人时,本担保书继续有效,受让人享有与你司同等的权利,而无需办理任何手续。7、本担保书受你司所在地法院管辖。8、本担保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保证人(签字)签发时间:年月日附:保证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住所地: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其实担保书的格式非常的简单,主要是担保人在此之前一定要详细的了解一下可能会承担的法律风险,双方当事人在担保书中没有约定担保期间的,法律上规定的担保期间是主债务到期以后的6个月之内,可以向保证人主张连带责任。



·如何确定夫妻中的个人债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借债是很正常的事情,但一旦男女双方离婚,就该债务是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属于共同债务就可能会引发争议。那么,在实践中,关于如何确定夫妻中的个人债务呢?与个人债务相对应的就是夫妻共同债务了,那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怎么确定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读。 一、...


·信用卡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信用卡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一、信用卡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一)在认定信用卡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时,法院考量的因素主要是“信用卡消费是否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果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应当认为为共同债务; (二)其次是主张信用卡债务属于共同债务方的举证责任问题:有真实的消费...


·刑事诉讼法拘留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在我国,公安机关虽然是属于国家执法部门,但是公安机关的所作所为其实在某种程度上来说,都代表着国家政府的形象。因此他们在日常生活当中侦办案件的时候,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任何一种刑侦手段,都是有着严格的法律依据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刑事诉讼法拘留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诉讼法拘留条...


·出租方涉及缴纳哪些税款
      出租方涉及缴纳哪些税款房屋出租后,出租人应当缴纳下列税费:①合同印花税:按合同金额的0.1%缴纳;②营业税及附加、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由出租人按租金收入的21%综合缴纳税款。承租人应当缴纳合同印花税,按合同金额的0.1%缴纳。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费:100元/件,按双方约定缴纳...


·醉驾罚款多少2018?
      醉驾罚款多少2018?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处15日以下拘留。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


·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呢?
      生活中经常因为好心借钱给别人,结果欠钱不还,我们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必须的流程,要结合各案的情况及对方的财产情况,如果欠的钱并不多或是对方有偿还能力,或是实在查不到...


·应收账款质押有何法律风险
      应收账款质押作为一种新型质押方式,在拓宽贷款抵押担保范围时,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开辟了途径。但由于其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因此,如何防范此类贷款风险需引起银行警惕。(一)应收账款合同效力与解除引发风险。用于设立质押的应收账款是否成立、能否最终实现,与产生该应...


·骗取贷款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骗取金融机构的贷款会构成骗取贷款罪,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犯罪分子会被定罪处罚的,那么骗取贷款罪到底应该如何处罚,它的定罪量刑的标准是怎样的吗?这个问题,请看我们下文详细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有关债权债务的法律有哪些
      有关债权债务的法律有哪些 有关债权债务的法律 (一)《民法通则》 第八十五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二)《民法通则意见》 121、公民之间的借贷款,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一般应...


·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不包括什么?
      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不包括什么?公司债券与股票,是我们在投资的过程中经常遇到的两个概念,它们之间是有一定的区别的,但是也有很多的相似之处。那么,您知道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不包括什么吗?因此,我们是需要了解一下他们之间的相同点和联系的。一起跟着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公司债券与股票...


·借条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借条有效期是多长时间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