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大哥去世大哥的遗产如何继承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大哥去世大哥的遗产如何继承

一、大哥去世大哥的遗产如何继承?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同一顺序继承人应该怎么分割遗产?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

①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

②不尽扶养义务;

③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综上,如果哥哥去世的时候已经结婚成家,其实在遗产继承的这个问题上,基本上跟兄弟姊妹没有什么关系,除非大哥在遗嘱中表示把一部分遗产留给自己的。父母虽然可以继承大哥的遗产,但父母继承的遗产跟自己也无关。


·根据法律规定没有立遗嘱的如何继承?
      根据法律规定没有立遗嘱的如何继承?无遗嘱的情况下,要看是否有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或者遗赠,若都不存在的话,那么死者的遗产须按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继承。也就是按照法定方式继承遗产。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


·法律继承人顺序中第一继承人的范围有哪些?
      在遗产继承中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说法,即指的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在遗产继承中有优先权。那么在法律继承人顺序中,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范围有哪些?又是怎样继承财产的?下面我们随着我们来了解下。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范围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


·一、如何规避遗产税才是合理的?
      一、如何规避遗产税才是合理的?我国并不存在遗产税这一税种故此也就不存在规避遗产税的问题,遗产继承时需要缴纳的费用具体如下:1、法定继承不需要缴纳契税,但要税务机关办理减免手续,非法定继承需要缴纳契税.赠予房产的承受人要纳契税.税率各省市在3-5%的范围内确定,各省可能不相同.计税...


·在我国继承法中详细的规定了关于遗产继承等问题
      在我国继承法中详细的规定了关于遗产继承等问题。继承有很多方式,如转继承、代位继承等。代位继承简单来说就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那么继承人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我们可以讨论一下孙女代位继承的条件。孙子孙女只在一种情况下可以继承奶奶的遗产,就是孙子孙女的父亲先于...


·遗产分配法律规定主要有哪些?
      在生活中,我们可能经常会遇到一些关于遗产分配的问题,有时候一家人会因财产分配不合各自心意而闹得不可开交,因此,知晓一定的法律知识在这个时候就显得尤为重要,那么遗产分配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我们给您做一下相关法规知识整理。 一、继承何时开始 ?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遗产...


·法定继承对方放弃诉讼请求起诉可以吗?
      法定继承对方放弃诉讼请求起诉可以吗?法定继承对方放弃诉讼的请求起诉完全是可以的,这也是属于当事人所拥有的权利。诉讼请求的放弃是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放弃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全部或部分的民事实体权利请求。放弃诉讼请求源于当事人的处分权,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诉讼请求的放弃分为两种情况:一是...


·无遗嘱遗产继承时效是多久?
      一、无遗嘱遗产继承时效是多久?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没有遗嘱,就是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遗产继承没有时间限制。继承开始后,遗产分配完毕前,继承人都有权要求依法获得分配。但超过法定期限的,当事人不能再通过到法院诉讼的方式处理,只能自行协商处理。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


·可以放弃继承遗产吗
      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的话,就是享有继承权的。但有的情况下,可能继承人会选择放弃遗产继承。那么从法律角度分析,可以放弃继承遗产吗?本文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可以放弃继承遗产吗 遗产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他既可以行使这种...


·老人遗产可以不给儿子吗
      一、老人遗产可以不给儿子吗可以。如果父母生前有遗嘱,不将遗产分别给子女,而是捐赠给慈善机构或者赠与他人,都是可以的。父母有合法遗嘱不让子女继承、子女放弃或者存在依法应被被剥夺继承权情况。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


·一、父母去世兄弟不放弃继承权可以强迫其放弃吗?
      一、父母去世兄弟不放弃继承权可以强迫其放弃吗?不可以,放弃继承权必须是自愿的。放弃继承权生效的条件:1、当事人的身份属实,要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受欺诈、胁迫,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3、公证处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以...


·订立遗嘱继承要公证吗?
      订立遗嘱继承要公证吗不需要。一般来说,公证与否并不是遗嘱生效的法定强制条件。因此,即使是未经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民法通则》与《继承法》等的规定,同样是具备法律效力的。《继承法》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