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法侵占罪的数额标准是多少?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刑法侵占罪的数额标准是多少?“1.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5000—10000元。2.数额较大:5000至20000元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二、侵占罪量刑标准1、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2、侵占罪数额巨大标准是多少刑法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根据相关规定,数额较大:5000至20000元以上。数额巨大:100000元以上。三、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认定侵占罪?1、本罪与盗窃罪的界限。侵占罪与盗窃罪同属侵犯财产罪,其主体都是一般主体。其区别主要表现在:盗窃罪是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在盗窃时,财物并不在行为人控制之下:而侵占罪则是行为人侵占物主委托管理的财物,其实施侵占行为时,被侵占之物当时已在他的实际控制之下。2、本罪与贪污罪的界限。两罪的区别是:(1)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而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2)犯罪主体不同。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3)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贪污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已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而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影响该罪的成立。综上所述,侵占罪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具体参照盗窃罪,侵占罪与盗窃罪同属侵犯财产罪,盗窃罪是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而侵占罪则其实施侵占行为时,被侵占之物当时已在他的实际控制之下,侵占罪与贪污罪区别是,犯罪对象不同,犯罪主体不同,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



·中国有哪些死刑执行方式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刑场不得设在繁华地区。交通要道和旅游景点附近。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对于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执行死刑时的警戒事宜,由公安机关负责。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


·看守所拘留期限到了送往检察院审查起诉吗
      看守所拘留期限到了送往检察院审查起诉吗?1、守所拘留期限到了不是送往检察院审查起诉,而是向人民检察院提请批捕。2、事拘留期限的法律规定:刑事拘留一般不超过14天,最长不能超过37天。3、如果,这时候还不能批准逮捕的,应当解除强制措施。二、检察院批捕后的流程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


·之前羁押缓刑期限怎么折抵?
      不予折抵缓刑期,但是可以折抵刑期。首先,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缓刑不是刑种,而是刑罚具体运用上的一种制度,宣告缓刑必须以判处刑罚为前提,它不能脱离原判刑罚而独立存在,是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因而,缓刑犯在判处刑罚时确定了相应的缓刑考验期,判决前的羁押期不予折抵缓刑考...


·非法持有毒品罪和贩毒罪有什么不同
      一、非法持有毒品罪和贩毒罪有什么不同1、主观方面两罪均为故意犯罪,但故意的内容不同。明知是毒品而故意犯罪是两罪的共同点。两罪故意的内容不同体现在,贩卖毒品的目的明确,即将毒品贩卖给他人从中牟利。没有这种明确的目的不构成贩卖毒品罪,但牟利是从应然性上来讲的,至于实践中行为人是否牟取...


·刑事拘留12天又加时间是否合理
      刑事拘留12天又加时间是否合理 一、刑事拘留12天又加时间是否合理? 刑事拘留12天又加时间是合理的,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即在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刑事拘留...


·哪些盗窃武器装备罪情形会加重处罚?
      盗窃武器装备罪是指军队中的军人盗窃军队中的武器装备的犯罪行为。盗窃武器装备罪的主体只能为军人,这在所有的罪名中是比较特殊的。盗窃武器装备罪的当事人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刑期,如果有情节严重的行为,会加重处罚。那哪些盗窃武器装备罪情形会加重处罚?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哪...


·贪污罪从犯的量刑是怎么样的
      贪污罪一直是重点关注的一个罪名,因为主体具有特殊性。当然贪污罪的主犯和从犯的量刑肯定是不一样的,那么贪污罪从犯的量刑是怎么样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贪污罪从犯的量刑是怎么样的 按案件的实际情况,对于贪污罪的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


·进了检察院没有无罪释放的情况吗?
      进了检察院没有无罪释放的情况吗?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嫌疑人有无罪证据,可以向检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提供无罪证据或者申诉。实际上,检察院批准逮捕了,并不是就会判刑,检察院批准逮捕后,还有三个可能:检察院批捕后证据不足退回公安局补充材料;检察院批捕后向法院提起公诉,最后法院认为证据不足,...


·信用卡诈骗罪的含义是什么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诈骗数额较大的,可能涉嫌犯信用卡诈骗罪。成立本罪,需要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具备这一目的,不犯本罪。另外,只有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才可能涉嫌犯信用卡诈骗罪,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不可能触犯这一罪名。那么,法律中对信用卡诈骗罪的含义...


·寻衅滋事罪殴打他人构成条件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殴打他人构成条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寻衅滋事犯罪多发生在公共场所,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是寻衅滋事罪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而主要是指向公共...


·我国对精神病人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若犯罪行为人是精神病人的话,不是说就一定不用负刑事责任。换言之,根据实际的情况,精神病人也是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的。那到底我国对精神病人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我国对精神病人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刑法》对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规定了不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