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案件自诉法院需要什么资料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刑事案件自诉法院需要什么资料自诉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立案须提交以下材料:1、刑事自诉状(必须用黑色签字笔本人签名或加盖企业公章)原件二份,证明被告有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复印件二份。注:诉状及证据材料必须是A4纸,且纸张左侧预留2CM的装订线。如被告为两个时,则提交三份诉状及证据材料,依此递增提交。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被告身份证复印件或居委会、派出所出具的经常居住地证明(在龙岗居住一年以上)。3、如原告为企业时,则提交:当年年审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4、原告有委托代理人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应有具体委托授权事项。公民委托的必须由本人签名,委托公民代理的须由法院认可;企业委托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盖章;委托人涉外、港澳台,其委托书应由相关部门予以公证。5、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原告的联系地址及电话)、证据目录一式三份(列清单,写明原件或复印件)。二、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吗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可以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刑事调解书,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没有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应当及时作出判决。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第二百七十二条 判决宣告前,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自诉人可以撤回自诉。由于我国现行刑事诉讼并没有规定缺席审判制度,因此要是自诉案件被告人不到庭的话,那只能是终止审判。被告方脱逃或其他情况无法参与诉讼程序的,依照我国现行法律,一旦被告人无法到庭,应当中止侦查或中止审理,一切诉讼关系(包括附带民事诉讼)都处在等待解决的状态中。



·冻结刑事诉讼法是怎么规定的
      在我国,不管是公司或者是我国普通公民,如果有违法犯罪的现象的话,我国执法机关有的时候为了办案,是有权利对公司或者私人的财物财产进行冻结的。冻结和案件一切有关的物品必须遵守刑事诉讼法当中的法条。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冻结刑事诉讼法是怎么规定的? 冻结刑事诉讼法是怎么规定的? ...


·对方肇事逃逸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对方肇事逃逸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对方肇事逃逸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


·刑法行贿行贿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刑法行贿行贿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次要客体是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另外,行贿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这里所说的财物,与受贿罪中的财物相同。 2、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


·诈骗罪从犯量刑是怎样
      一、诈骗罪从犯如何量刑 按照《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从犯刑事责任原则的具体适用中应注意以下两点: (1)我国刑法对从犯采取必减主义。即对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而不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对从犯予以从...


·醉驾可以不用拘役吗?
      醉驾可以不用拘役吗醉酒也是有可能不判拘役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的规定来看,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的,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同时危害不大的,则不予定罪处罚。而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则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因此,要是符合上述两种情形之一,要么不...


·在哪些情况下逃税罪不判刑
      在哪些情况下逃税罪不判刑 一、在哪些情况下逃税罪不判刑 对逃避缴纳税款达到规定的数额、比例标准,已经构成犯罪的初犯,同时满足以下三个前提条件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1、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 2、缴纳滞纳金; 3、已受到税务机关行政处罚。 注意,上述...


·非法采矿罪怎么处理
      涉嫌非法采矿罪的,有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终结之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刑法》规定,非法采矿,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 非法采矿罪违...


·检察院不批捕直接释放犯罪嫌疑人吗
      一、检察院不批捕直接释放犯罪嫌疑人吗? 1、是的,对于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该在接到通知之后立即办理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的通知检察院。 2、而对于需要继续侦察,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应当依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二、不予批捕的情形: 1、属于预备犯...


·刑法九受贿金额估计数额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贪污受贿的现象在我们国家之前是很多的,但是我们国家现在正在对这一方面进行整治,贪污受贿的金额方面的规定一般都是根据金额的轻重来进行规定,规定有金额较少金额较多和金额巨大这三个标准。金额较大的话一般都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九受贿金额估计数额方面的规定是什么(刑法第385条)(一...


·管制期犯间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怎么判刑
      管制期犯间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怎么判刑 一、管制期犯间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怎么判刑? 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判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


·非法经营罪的未遂是否存在
      实践中,大部分的刑事犯罪都是可能出现中止、未遂以及既遂的犯罪形态的,但也有一些犯罪是不存在未遂的,那么对于非法经营罪来讲是否存在未遂情况?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扰乱烟草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