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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抢劫减刑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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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如果是属于入户抢劫的,抢劫罪将加重,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且还要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后果极其严重,那么入室抢劫减刑可以吗?又该怎样减刑呢?接下来,我们为您解惑。
一、自首减刑
同伙落网仍然可以自首,自首是法定的可以从轻或减轻的情节。也就是说,在其它情况都相同的情况下,自首肯定比不自首要判得轻。 另外自首必须要求是主动投案,并自愿置于有关机关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待犯罪事实。如果自首之后不坦白犯罪事实,是不能构成自首的,也就不能从轻或减轻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判刑后减刑
减刑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一)前提条件:只能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减刑。
(二)实质条件:
1、可以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人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
2、应当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人在刑罚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
对于未成年罪犯的减刑,在掌握标准上可以比照成年罪犯依法适度放宽。
具备上述两个条件的便可以或者应当减刑,但是,减刑有一定的限度。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入室抢劫减刑是可以的,在判刑前可以通过自首,主动投案,交代出犯罪事实,而且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法律规定不仅可以减轻罪刑甚至可以免除处罚。在判刑后减刑,就得在刑罚期间遵守监狱规则,认真改过立功,可以得到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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