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保险认定范围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工伤保险认定范围有哪些?职工发生工伤的时候要清楚的知道工伤认定赔偿的范围,不然用人单位是不会给予工伤的赔偿的。(一)属于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二、最新工伤保险认定范围有哪些(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综上所述,在工作时间内,突发疾病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工外出期间,受到伤害或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工作时间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根据规定工伤认定有何影响?
      根据规定工伤认定有何影响? 如果确认工伤后,部分医药费就有工伤保险付了。但是一旦定级,企业要承担不少的费用。 一旦定级后,如果该员工辞职,则单位要承担相应的伤残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查看工伤条例.这两部分的费用是比较高的。 如果报工伤后不是工伤的,对公司没有什么影响。...


·一、辞退补偿金什么时候发?
      一、辞退补偿金什么时候发?辞退补偿金一般会在职员离职之后的半个月之内发给职员,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赔付补偿金。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


·伤好后的ct片对工伤鉴定有什么用
      员工如果是因为工作的原因才受伤的话,那么在医院的所有诊断书,ct片,包括医院出具的花费单等,这些都一定要保存好。因为在医院治疗期间或者医疗结束以后,这些诊断书,ct片都还是有用的,在工伤认定或者工伤鉴定的时候都会需要。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伤好后的ct片对工伤鉴定有什么用? 伤...


·劳动者发生工伤,用人单位需要在什么时限申请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一般而言,用人单位为了保证公司或企业良好的运作,在招录员工成为正式员工之前,都会有一个试用期,所以在生活中也会出现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就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此时就有不少的人问: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接下来,我们为您解惑。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2018申请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2018申请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一)工伤鉴定申请表; (二)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三)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人...


·劳动仲裁裁决书什么时候生效?
      劳动仲裁裁决书什么时候生效??1、仲裁裁决在法律上不具有终局的效力。《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按照这一规...


·劳动关系举证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发生劳动争议的原因是各种各样的,肯定有些时候也不一定就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简而言之,不管是员工或者是用人单位要针对这种劳动争议问题进行解决,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时候,都是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来解决的,那么在这一过程当中,证据就是非常关键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劳动...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时效是多久?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时效是多久?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时效是一年的时间,当然这里的一年时间是指劳动者提起劳动方面的仲裁,当然如果说对于劳动者他仍然是在这个用人单位继续工作的话,就不受这个一年的时间期限的限制,而是说当事人离开了这个用人单位之后的一年计算时间。《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


·劳动法规定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
      实生活中非法雇佣童工的情形不少,但是一些黑心老板故意非法招用童工降低生产的成本。不仅如此,有些老板还是会扣童工的工资或者不发。这些行为,是为我们所不耻的。劳动法规定童工的法定年龄,如果雇佣低于法定年龄的将受到非法雇佣的处罚。具体的内容可以和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劳动法规定童...


·工程公司非法集资员工是否受牵连
      在我国境内的公司,前期的融资或者是贷款也好,这都必须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审批以后才可以。所以有些公司为了规避相关的法律责任问题,在没有经过同意的情况之下就非法的筹纳资金,这样就已经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公司如果触犯这种罪行的话,公司的员工最担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工程公司非法集资员工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