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离婚冷静期多长时间?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关于离婚冷静期多长时间?

一、关于离婚冷静期多长时间?

离婚冷静期设置为30天,设立一定期限的冷静期有助于减少冲动型离婚,而对于理性离婚的夫妻双方来说,冷静期会使双方更有充裕的时间再次反思离婚决定的正确与否。具体设置为:“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的,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协议离婚程序有哪些?

(1)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①户口证明;

②居民身份证;

③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④离婚协议书;

⑤结婚证。

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工作人员应查明:

①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

②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③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

④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⑤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

如登记机关发现离婚的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准予登记。违反刑法的,要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防止轻率离婚和假离婚,工作人员应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和调解和好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工作久拖不决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客观上也给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冷静的进行考虑,在审查期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重归于好取得共识,应准许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不符合婚姻法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对于夫妻之间因感情破裂而需要办理离婚的,可以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处理,特别是为了避免出现冲动型的离婚,设置离婚冷静期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


·婚前隐瞒整容是否构成欺诈?
      婚前隐瞒整容是否构成欺诈? 一、婚前隐瞒整容是否构成欺诈? 婚姻中的欺骗行为,是指婚姻关系一方当事人采用故意捏造虚假情况或者歪曲、掩盖真实情况等欺骗手段,致使另一方当事人陷于错误认识,缔结或解除婚姻关系。 二、这种情况结合的婚姻是否属于无效婚姻呢? 我国民法典规定,属于以...


·能不能跟本家叔叔的女儿结婚
      跟本家叔叔的女儿结婚不能登记结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


·一、离婚财产未分割如何处理?
      一、离婚财产未分割如何处理? 离婚财产未分割可以继续主张分割,但是从法律上来说,夫妻离婚时并不一定非要进行财产分割,如果双方均不主张分割,法院不会主动要求分割。但在现实生活中,为了避免以后更多纠葛,最好在离婚时把共同财产分割好。 离婚后,发现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


·离婚结婚证丢了怎么办?
      离婚结婚证丢了怎么办?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无论是协议离婚亦或是诉讼离婚,原则上需要提交结婚证的,所以可以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补办结婚证或者开婚姻状况的证明,但是如果在诉讼离婚中,确有合理的理由如结婚证遗失、毁损等,并且经过法官同意,是可以不提交结婚证的。二、哺乳期能不能离婚...


·起诉离婚要带什么证件
      起诉离婚和协议离婚是离婚的两种方式,当然这两种离婚的程序也是不一样的,前者程序还是非常复杂的。那么起诉离婚要带什么证件?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起诉离婚要带什么证件 提供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即可。 二、诉讼离婚判离的条件 夫妻感情确已破...


·子女抚养费增加的情形有哪些?
      子女抚养费增加的情形有哪些?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 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


·索要抚养费的管辖根据法律如何进行确定?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扶养费用经常发生一些争执,那么这个时候肯定会进行索要抚养费用,索要抚养费用肯定要确定一个法院进行起诉,因此您想知道索要抚养费的管辖根据法律如何进行确定?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离婚子女抚养费纠纷的管辖 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


·男未婚可以收养孩子吗
      当今时代,并不是每一人都是按照流程来过自己的人生,很多也会选择单身的生活,但生活总要延续,很多单身人士就想要领养孩子,来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乐趣以及为自己的未来留个保障等,所以单身的男性是否可以领养孩子,领养的条件是什么,很多人都不清楚。一、男未婚可以收养孩子吗单身的男性是否可以领养...


·一、如果被骗结婚犯重婚罪吗?
      一、如果被骗结婚犯重婚罪吗?重婚罪是明知对方有配偶或自己有配偶最后结婚才是重婚罪,如果自己不知道不知情,那么自己就不是重婚罪,但是对方就是重婚罪了。重婚罪,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一个: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


·全职太太离婚能取得孩子抚养权吗?
      全职太太离婚能取得孩子抚养权吗?全职太太离婚一般是可以取得孩子抚养权的,我国法律上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定是基于是否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进行的,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抚养条件。主要有这样几条原则: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判给母亲...


·起诉离婚流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