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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申请回避答复的时间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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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案件申请回避答复的时间是多久

一、刑事案件申请回避答复的时间是多久?

刑事案件申请回避答复的时间是3天以内。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作出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后,应当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如不服本决定,有权在收到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书5日内向原决定机关申请复议一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决定机关应当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它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第29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但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

第192条:“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

第207条:“人民法院按照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

二、刑事案件回避申请书的写法是什么?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等,如法人写明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

被申请人:(同上)

据了解,被申请人与本案是,联系密切。为避免本案的不公正处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要求回避。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事实上,现在司法机关的这些工作人员在侦办刑事案件过程中如果需要回避的话,一般也都会主动回避。当然了,如果案件当中的犯罪嫌疑人或受害人认为有些工作人员需要回避,但当事人却没有自行回避的,可以递交回避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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