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遗产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遗产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遗产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所继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遗产,又如结婚时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根据该条的规定,结合上面对财产的相关界定,

二、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工资是指作为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期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或实物;奖金是指用人单位为了鼓励和表扬劳动者而向其给予的货币或实物。

2.生产、经营的收益。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个体经营、租赁或承包经营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如配偶一方或双方以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个体工商户的名义从事工商业生产活动、以个人合伙的名义从事合伙生产经营、依据《独资企业法》或《公司法》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货币或实物。

3.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内容,其中人身权只能由作者、发明创造者所享有;而对于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权利人可通过转让或许可使用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而获得收益,其收益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4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某项财产只赠给夫或妻一方,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与物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5.其他应当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结合现实生活,

三、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有以下几类:

(1)婚后对个人财产加以改良后增加的价值部分,如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一方婚前个人所有房屋进行修缮、装修、重建而使该房屋增值的,该增值部分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2)夫妻双方婚后财产所产生的孳息,应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存款所获得的利息;

(3)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一次性买断工龄的补偿费应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4)夫或妻因偶然中奖所得的奖金或奖品;

(5)夫或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养老金、退休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应当作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6)夫妻双方对外所拥有的共同债权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债权。

四、继承遗产能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视情况而定。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所继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遗产,又如结婚时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某项财产只赠给夫或妻一方,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与物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继承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遗产只归一方所有,在赠与合同中确定财产只一方,一方继承的遗产,接受的赠与物,只能作为一方的财产,妻一方或双方在取得的一次性买断工龄的补偿费,为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没抚养的继子女有继承权吗 一、没抚养的继子女有继承权吗?
      没抚养的继子女有继承权吗 一、没抚养的继子女有继承权吗? 没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没有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办理继承关系公证费用是多少
      办理继承关系公证费用是多少 一、办理继承关系公证费用是多少? 继承关系公证费用是因人而异的,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比率收。 1、20万元以下的按2%收取; 2、20万元—50万元部分按1.5%收取; 3...


·办理代位继承公证
      办理代位继承公证 继承权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当事人是否享有遗产继承权的证明活动。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应当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如果若干个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同一被继承人的遗产,应当共同到公证处提出申请。申请时,当事人应递交公证申请书,同时提交下列证...


·公婆与儿媳没有继承权《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公婆与儿媳没有继承权《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


·已经去世会丧失继承权吗
      已经去世会丧失继承权吗已死亡的人是没有继承权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


·养子女的合法继承权怎么认定?
      养子女的合法继承权怎么认定?养子女的合法继承权建立在合法的收养关系上,根据《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该条还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


·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既包括法定继承人杀...


·上门女婿有继承权吗 上门女婿是否有继承权
      在以前,要是男方到女方家生活的话,则一般会被认为倒插门、上门女婿。但现在其实已经不存在了,而要是作为上门女婿的话,通常会认定属于女方家的人,那要是女方的父母去世,此时上门女婿有继承权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上门女婿有继承权吗 上门女婿只是大众口语化的一种说法而已,在法...


·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遗产继承的一种特殊继承方式,当去世者没有签署遗嘱,也无子女是,则可以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条件进行代位继承。一般来说,代位继承的继承人是曾孙,外孙等,那么叔侄可以代位继承吗?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什么情况下发生代位继承? 1.被代位继承人须于继承开始前死亡,否则就不存在代...


·被继承人有多份遗嘱以哪份为准
      有多份遗嘱以哪份为准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遗嘱形式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提醒: 公民...


·放弃遗产继承权协议怎么写
      在被继承人死亡,继承开始之前,继承人可以选择放弃遗产继承,但此时最好是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的意思标准,也就是要写一份放弃遗产继承权协议书。那么这个协议书该如何来写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放弃遗产继承权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