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破产清算财产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企业破产清算财产分配顺序是怎样的企业进行破产清算,当然是因为无法继续经营下去,资不抵债。那么涉及所有的赔偿问题中,在清算结束过后,企业破产清算财产分配顺序又是依照什么样的顺寻进行的呢?下面就请您阅读我们给您带来的答案。一、企业破产清算财产分配顺序是怎样的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4、破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二、相关法律依据据《破产法》40条:
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
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 或者有破产申请一
年前所发生的原因 而取得债权的除外。据《破产法》109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偿付遵循以下原则: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2、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3、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企业破产清算财产分配顺序就是按照以上内容,依次赔偿。在企业资产变现,出售后,优先支付完破产费用,然后按照所欠职工的工资和社保费用,破产人欠缴税款,普通破产债权这样的排位支付,如果无法全数补偿,则按照分配比例赔偿。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宣布破产到清算需要多长时间?
      宣布破产到清算需要多长时间? 宣布破产到清算需要多久? 严格来讲,公司宣告破产后,并不是一定就会进入清算程序,此时还有可能进入重组程序,那要是宣告破产后进入了清算程序的话,那么此时大概需要多久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宣布破产到清算需要多久 虽然企业宣告破产后不...


·债权人申请破产费用
      债权人申请破产费用 当一个企业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债务,又别无他法时,申请破产便是出路之一。申请破产并不是如您相向中的那么容易。债权人申请破产时要缴纳一定的费用的,那这费用是多少呢?就和您探讨一下债权人申请破产费用。 债权人申请破产费用 1、破产诉讼费用按破产企业财产总值计算...


·一、企业破产申请受理法院的相关条件有哪些?
      一、企业破产申请受理法院的相关条件有哪些? 1.形式审查。判定破产申请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破产申请形式条件的工作程序,称为形式审查。形式审查的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申请人是否具备破产申请资格(即是否为债权人或债务人); (2)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本法院对本...


·非破产清算期间需要做哪些事情
      非破产清算期间需要做哪些事情 企业经营不善就会导致无法继续经营,收入不抵支出自然会导致企业破产,企业破产后需要进行的重要程序就是破产清算,对于企业来说破产清算是非常重要的事情,都会非常重视,但是对于非破产清算期间需要做的事情,很多人却不了解,那非破产清算期间需要做的事情有什么呢?...


·破产宣告条件有哪些2023
      破产宣告条件有哪些我国破产法对破产原因界定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所谓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经济状况。其内容包括:(1)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期限已经届...


·拆迁地块的公司可以申请破产吗
      拆迁地块的公司可以申请破产吗就像人总要生老病死一样,企业也同样会面临危机,甚至在无法运转的情况下就只能进行破产。法律对破产时做出了相关规定的,对于企业申请破产的资格也做出了相关规定,那么法律有规定拆迁地块的公司可以申请破产吗?在下文中就针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解答。 一、破产申请的...


·公司破产倒闭,员工可以得到哪些补偿
      公司破产倒闭,员工可以得到哪些补偿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宣布破产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


·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成员是都要有吗
      是的,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及时指定清算组成员。清算组成员可以从被申请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入选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选取。被申请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清算组成员的,可以聘请具有相关专业资质的代理人...


·一、工伤赔偿公司破产怎么办?
      一、工伤赔偿公司破产怎么办?单位破产、撤销、解散进行资产变现、土地处置和净资产分配时,应当优先安排解决工伤职工的有关费用:对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应当一次性提取至法定退休年龄时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对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按规定发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破产清算费用什么时候支付
      破产清算费用什么时候支付 一、破产清算费用什么时候支付 在清算时及清算完成后支付,不同的清算费用支付时间不一。 二、清算费用包括什么 清算费用是指清算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清算组人员工资、办公费、公告费、差旅费、诉讼费、审计费、公证费、财产估价费和变卖费等。 三...


·债务清算中哪些属于债务人财产的范围
      根据新破产法第30条的规定,债务人财产包括以下两大类:1、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所取得的财产。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仍然可以从事某些必要的民事活动,比如决定继续履行破产企业尚未履行的合同等,这就存在着取得财产的可能。在破产案件受理时的债务人财产也存在产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