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于笔名使用商标名侵权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对于笔名使用商标名侵权吗?一般只是和他人笔名相同的,难以认定成商标来侵权。商标侵权,是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源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根据《商标法》第52条的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2、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 .这种行为在理论上也称为"反向假冒 "行为。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结合《商标法》第56条第3款的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这种形式的商标侵权行为是需要销售者主观明知为要件的。4、伪造或擅自制造他人知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须注意道的是,这种侵权行为是商标标识的侵权行为,包括"制造"和"销售"两种行为。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二、商标侵权的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1、确定赔偿数额的标准(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4)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2、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综合上面所说的,商标侵权一般都是要有被认定的条件才会受到处罚,如果不是其范围之内一般都不会被认定,对于当事人的笔名即使双方是相同的,一般也不会受到处罚的,因此,对于被侵权者在申请赔偿的时候也是要有法律的依据才可以实施。



·商标续展是变更地址吗?
      商标续展是变更地址吗? 一、商标续展是变更地址吗? 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十年前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 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法人专利权公司有权利认为是自身财产吗?
      法人专利权公司有权利认为是自身财产吗?不可以的,必须是在企业名下的才可以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具体...


·公司解散后专利权如何处理
      除非原单位转让,否则还是属于原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


·承租人商标侵权出租人责任是什么?
      承租人商标侵权出租人责任是什么?有监管作用。1、如果承租人在出租人的出租房内违法,且出租人尚未对承租人进行登记的,或者已作登记但因管理不到位或者发现隐患不报告公安机关的,那么出租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出租人已作登记的,且管理严格,则不承担责任;2、如果承租人在外面违法,经公安...


·商标授权使用书的格式是什么?
      商标授权使用书的格式是什么 别人的注册商标,他人是没有资格进行使用的。关于商标其实也是在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当中的一种类别,因此使用他人的商标的话,必须经过他人的同意,并且签订具体的商标授权书以后,才可以注册使用他人的商标。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商标授权使用书的格式是什么? 商...


·申请专利权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专利权的条件是什么?1、新颖型,即申请专利的产品并不是老旧的产品,没有被其他人通过任何形式进行申请过,没有被相关机关进行公告或者注册申请登记过,是全新的专利产品,才享有注册专利权的权利。申请人包括个人,企业或者具有申请权利的组织。尤其是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对这项要求由为看重,因...


·专利权无效情形有哪些?
      专利权无效情形有哪些? 1、专利的主题不是法律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 我国《专利法》第二条规定: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


·著作权转让后自己还能使用吗?
      著作权转让后自己还能使用吗?著作权转让后自己还能使用,首先著作权人的人身权是不得转让的,也就是著作权人不论是否存在于世均一直享有的,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包括: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署名权,即决定是否表明作者身份以及如何表明作者身份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即允许他人修改...


·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是几年?
      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是几年?从何时起算? ?一、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是几年?从何时起算? 专利侵权纠纷诉讼时效为2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之日起计算。 所谓"得知",是指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确切发现和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 所谓"应当得知",是指专利权人或...


·我国专利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哪些?
      我国专利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一章第二条:对“发明创造”作出了如下定义: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商标被恶意抢注怎么办?
      商标被恶意抢注怎么办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利人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法律途径来主张权利:1、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初审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权利人认为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恶意抢先申请注册的,如果在该商标初步审定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