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诈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刑事诈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由此可见,诈骗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应该是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根据上述司法解释中的规定,诈骗罪数额较大标准就是3000元至10000元以上。换言之,诈骗案件立案追诉标准至少是3000元。二、结婚不到一个月,就要离婚算不算诈骗罪不算,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诈骗罪是财产犯罪,即侵权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权而非人身权利,因此,结婚不到一个月便离婚不构成诈骗罪。参见《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诈骗罪表现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常见的诈骗方法有编造谎言、假冒身份、伪造文书或者证件、涂改单据等,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后主动处分自己的财产。受骗者在处分财产时必须有处分意识,即意识到自己将某种财产转移给行为人或者第三者占有,但不要求对财产的数量、价格等具有完全的认识。



·在互联网背景下,网络诽谤事件日益增多,因此网络诽谤罪也因此孕
      在互联网背景下,网络诽谤事件日益增多,因此网络诽谤罪也因此孕育而生。网络诽谤严重扰乱了正常网络秩序,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广大网民的思维习惯。下面我们将为您解析网络诽谤管辖。 网络诽谤罪是指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很多人在醉驾被拘役之后会很不配合,并且反抗,遇到这种情况时,
      很多人在醉驾被拘役之后会很不配合,并且反抗,遇到这种情况时,我们应当怎么处理呢,相关法律都对其有了明确的规定,有关醉驾拒役相关规定我们谈了一下自己的看法,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我们认为醉驾拘役行为是一种对国家的司法权威不尊重的行为。我国《刑法》当中对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是给予了严厉打击...


·律师在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能阅卷吗
      一、律师在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能阅卷吗?在犯罪嫌疑人被批捕之后律师还是还不能阅卷,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


·拘留15天多久能消案底?
      拘留15天多久能消案底?案底是不可以消除的,我国没有前科消除制度,这些记录都会伴随当事人终生的,但上述两样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不对普通单位或个人提供查询业务。违法记录对当事人今后生活影响不大,犯罪记录...


·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既遂量刑幅度是什么
      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既遂量刑幅度是什么 一、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既遂量刑幅度是什么? 1、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


·非法采矿罪情节特别严重处罚是怎样的
      由于我国的矿产资源有限,因此需要进行严格的保护和合理、充分的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用任何手段破坏矿产资源。对此,我国还规定了非法采矿罪来保护矿产资源,在不同的情形下对行为人的处罚不同。下面,我们告诉您非法采矿罪情节特别严重处罚是怎样的。 一、非法采矿罪情节特别严重处罚是怎样...


·犯罪预备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犯罪预备的构成条件是什么犯罪预备必须符合以下特征:(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实现犯罪意图,体现了预备犯的主观恶性,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主观依据。(二)行为人已经为实施犯罪进行了准备活动。这种准备活动在法律上主要规定为两种情况:1...


·寻衅滋事罪的客体是怎样的
      寻衅滋事罪是从旧刑法中流氓罪分化出来的一个罪名,天然带有“口袋罪”的缺陷,近年来饱受质疑和诟病,争议非常之大。那么寻衅滋事罪的客体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整理相关内容,马上为您进行解答。 一、寻衅滋事罪的客体是怎样的 关于本罪的犯罪客体,学界一致认为是社会秩序。但如何具体理解社会...


·抢劫罪与招摇撞骗的区别有哪些?
      抢劫罪与招摇撞骗的区别有哪些? 一、抢劫罪与招摇撞骗的区别有哪些? (1)侵害的客体不同。 (2)行为手段不同。 (3)犯罪的主观目的不同。 (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的不同。 (5)犯罪目的的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 抢劫罪,是以非法...


·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既遂刑事责任,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 【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


·2023贩毒新刑法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2023贩毒新刑法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贩毒新刑法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二百克以上不满四百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以上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具有法定从轻情节或者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