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样审查商标转让合同的效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怎样审查商标转让合同的效力

一、怎样审查商标转让合同的效力

审查商标转让合同的效力主要是审查合同是否有无效或可撤销情形,被转让的商标是否为被人民法院冻结的商标以及办理了质押登记的商标。

1、审查合同中是否存在中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情形。《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2、审查被转让的商标是否为被人民法院冻结的商标以及办理了质押登记的商标。

二、商标转让需注意什么

(一)转让方应注意的事项

1、明确受让方限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未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作为商标权的受让方是受限的。

2、商标转让费应尽量约定为分期支付,如合同签订时支付部分费用,剩余部分则于商标转让核准公告后支付,应避免约定为一次性于商标转让核准公告后支付。

(二)受让方应注意的事项

1、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转让方对于被转让的商标合法享有商标专用权,且该商标专用权是有效的。

2、为了防止出现在同一类商品或服务上存在不同生产者或服务者使用相同商标的混乱现象和消费者的误认。应明确约定商标权人转让其注册商标时,应当连同其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注册的其他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一起转让给同一受让人。

3、根据现行法规,发生在后的商标转让不能影响在先的使用许可的效力。被许可人在许可有效期内仍可以继续使用该商标,从而对转让商标的受让方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商标权使用许可状态应明确约定清楚。

看完上文的内容后,您此时应该已经知道商标转让合同的效力该如何进行审查了吧。只要合同的内容违反了相关法律的规定,那么该合同就是属于无效的。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当事人在签订商标转让合同的时候,一定要避免出现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况。




·关于商标续展自己可以做吗
      关于商标续展自己可以做吗?可以,申请续展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一)委托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


·注册商标续展期满怎么办?
      注册商标续展期满怎么办?新《商标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


·著作权职务作品的认定是什么?
      著作权职务作品的认定是什么? 一、著作权职务作品的认定是什么? 一:创作作品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单位的性质而提出的工作任务。 二:作品的作者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即作者与该单位具有劳动关系,作者有权从单位定期领取劳动报酬,享受该单位为工作人员提供的工作条件,同时就接...


·申请专利的条件有哪些
      当公司或者是个人创造出来了一个没有出现过的东西,那他们可能就想要得到这个东西的专利权,也就是把这个东西完全归属于他所有。那如果我们想要让一个东西拥有专利权,我们在想得到这个权利之前首先要清楚的知道我们所做的这个东西到底是不是法律意义上独特的存在,也就是他和法律上对于专利的要求是否...


·注册商标续展时间什么意思
      注册商标续展时间什么意思?注册商标续展时间是指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住册; 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于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 年。申请续展注册商标递交相应的申请文件和缴纳相...


·取得专利权需要什么条件
      取得专利权需要什么条件自身首先要具备三个条件:1、新颖性---申报前未见有相同相似的技术方案(包括出版发表、公开使用、社会公知和已有申请);2、创造性---与在前已有技术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3、实用性---能够制造或使用,并能产生积极效果。之后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


·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的区别在哪 ?
      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的区别在哪 ?一、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的区别在哪 1、定义不同。商品商标是指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了将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品与他人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区别开来,而使用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标志。商品商标可以是具有某种含义或毫无任何意义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如同其它商标...


·申请专利法第25条的内容有哪些?
      申请专利法第25条的内容有哪些? 一、申请专利法第25条的内容有哪些? 《专利法》: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


·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对商标侵权罚款多少
      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对商标侵权罚款多少?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


·一般对于专利权如何取得?
      (1)办理登记手续的期限登记手续从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以及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之日起启动。申请人接到这些通知书以后,应当自通知书右上方专利局加盖的发文章日期起算,于两个半月内办理登记手续。期满未办理的,专利局将发出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通知书。(2)登记启动后对其它程序的影响登记手续...


·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什么?
      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什么 一、发明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是发明人将自然规律在特定技术领域进行运用和结合的结果,而不是自然规律本身,因而科学发现不属于发明范畴。同时,发明通常是自然科学领域的智力成果,文学、艺术和社会科学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