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隐名股东的权利如何保护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隐名股东的权利如何保护


隐名股东的权利是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财产是手动保护的,并且隐名股东的财产制可以通过自己支配,显名股东支配不了。


一、保护隐名股东是,认可隐名股东的投资收益。


《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以名义出资人为显名股东,实际出资人与显名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合同无效的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有效。”由此可见,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就股权行使以及利润分配达成的协议,属于双方间的自由约定,根据缔约自由的精神,如无其他违法情形,应认可该约定有效,当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发生纠纷时,应当依据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来认定。在此情况下,如果显名股东依照《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隐名股东权利的,不应予以支持。


需要指出的是,在双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关于举证规范分配举证责任以此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二、对于显名股东的无权处分,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一般情况下,第三人凭借对登记内容的信赖,可以合理地相信显名股东就是真实的股权人,可以接受该显名股东对股权的处分,实际出资人不能主张处分行为无效。但是实践中,有的情况下显名股东虽然是登记记载的股东,但第三人明知该股东不是真实的股权人,股权应归属于实际出资人,在显名股东向第三人处分股权后如果仍认定该处分行为有效,实际上就助长了第三人及显名股东的不诚信行为,这是应当避免的。实际出资人主张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应按照《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零六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规定的善意取得制度处理,即登记的内容构成第三人的一般信赖,第三人可以以登记的内容来主张其不知道股权归属于实际出资人,并进而终局地取得该股权;但实际出资人可以举证证明第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股权归属于实际出资人。一旦证明,该第三人就不构成善意取得,处分股权行为的效力就应当被否定,其也就不能终局地取得该股权。


三、对显名股东无权处分的追偿权。


对显名股东的无权处分行为,在第三人根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股权后,隐名股东基于股权形成的利益就不复存在,隐名股东可以根据协议,要求作出处分行为的显名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很多企业的领导并不是一家公司的领导,还可能是别的公司的高管,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的,那么会进行隐名投资一些企业,不过实际的收益还是归隐名股东,显名股东没有任何的处置权利。不过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会有协议的。




·司机毒驾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司机毒驾保险公司是否赔偿?在现在的社会当中,不但有酒驾,毒驾也是个问题,人们谈起酒驾,可谓是“谈酒驾色变”,可是毒驾的危害远远大于酒驾。吸毒后的司机的脑子不清醒,很容易出现交通事故,造成严重的危害。一般发生交通事故后,要找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但是毒驾保险公司是否赔偿?下面我们就为您...


·子公司法人代表的风险是什么?
      子公司法人代表的风险是什么? 现在的生活中公司是非常的多的,许许多多的公司为了发展自己收购了很多个公司,这个我们也是经常听说的。那么子公司也是公司也是需要法人代表的。对于法人来说我们都有所了解,我们都知道法人对一个公司有多么的重要。那么子公司法人代表的风险是什么呢? 一、子公...


·外资合资企业注册流程是什么?
      外资合资企业注册流程是什么? 比起一般的公司注册,外资合资企业注册流程会复杂很多。但是中外合资企业很多时候都比一般企业具有优势,所以注册即使麻烦,也有很多人想要了解外资合资企业注册流程。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下具体的流程,希望对您有帮助,能帮您少走弯路。 中外合资企业概念: 中外...


·分公司名义签订合同有效吗
      需要看情况。如果是有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可以签订合同,如果是没有注册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是不可以签订合同的,那么分公司因为没有独立的财产是不会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的,所以也是可以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当分公司办理了营业执照后就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承担民事责任的。《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


·合伙企业解散的决议怎么写?
      合伙企业解散的决议怎么写? 一、合伙企业解散的决议怎么写? 合伙企业解散的决议 根据《合伙企业法》及本企业合伙协议的有关规定,本企业依法解散,于年月日召开了合伙人会议,会议由全体合伙人参加,经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作出如下决定。 1、本合伙企业因合伙期限届满(或因合伙协议约...


·公司法人变更和股东变更的手续是怎样的
      公司法人变更和股东变更的手续是怎样的 一、公司法人变更和股东变更的手续是怎样的 公司法人及股东变更流程: 一、工商局领取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及一次性告知单。 二、按要求准备材料。 三、向工商局提交材料,工商局受理。 四、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受理后一周左右)。 ...


·该股东账号质押逆回购未指定的规定是什么?
      该股东账号质押逆回购未指定的规定是什么?该股东账号质押逆回购未指定的规定是股权质押并不改变原来的股东的身份,所以也不需要进行相关的股东的变化,当然质押必须要通过相关的机关来进行登记,这样的话在日后发生一些争议的时候,也可以按照这个登记的内容来进行一定的处理。股权质押并没有改变原股...


·刑法对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设立审批、登记机关和股票、债券发行、上市审批机关的正常活动,我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申请登记程序、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的条件和审批程序,都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并通过...


·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都有哪些?
      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都有哪些? 一、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都有哪些 (1)划分依据不同子公司之间是控制与从属关系,分公司之间是相对于总公司而言的。 (2)法人地位不同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地位,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3)责任不同子公司各自负责债务关系,分公司由总公司负责债务关...


·中小企业融资的缺点有哪些
      中小企业融资的缺点有哪些?在我国市场经济中,中小企业占据了重要地位,做出的贡献也很大。但是,现在很多中小企业都面临融资难的问题,没有资金就会制约其发展,影响效率,甚至导致企业破产。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因素很多,那么,中小企业融资的缺点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中小...


·大集体企业改制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大集体企业改制补偿是怎么规定的一、大集体企业改制补偿是怎么规定的?1、经济补偿按职工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的,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作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2、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的,补偿金标准以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单位。职工的月平均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