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隐名股东实际缴纳注册资金不足额谁来起诉?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隐名股东实际缴纳注册资金不足额谁来起诉?隐名股东实际缴纳注册资金不足额时,可以由其他利益相关的股东作为受害者去法院起诉的,其他股东知道了后肯定是会认为隐名股东行为不合理要起诉。直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隐名与显名股东之间是签订了代持股协议的。实际股东成为显名股东的条件,经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实际上等同于股权的对外转让。隐名股东是指有出资却没有在工商局做股东登记的情况,在实际生活中一些隐名股东又未实际缴纳那么多的资金,却占有一部分的股东权益。发现了隐名股东未实缴的情况之后,如果认为该股东这类的行为影响到自己或是公司的权益,可以第一时间向法院起诉。《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 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处理。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十六条 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名义股东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综上,隐名股东在公司本身就没有名义上的股份和权力的,但是作为实际出资的一方在享受利益方面也是得到保护的,但是前提是隐名股东必须要将其必须出资投入的成本实际到位,否则隐名股东又不用承担责任又享受收益,显然对其他股东就是不公平的。



·公司注册资金认缴时间是怎么样的?
      公司注册资金认缴时间是怎么样的?公司注册资金认缴时间是怎么样的?(1)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由股东自己约定,法律不做限制。对于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


·在我国关于公司法人必须买社保吗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统一来进行监管的,应该说社会保险在我国是作为一种非常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实行着的,当然,劳动关系的存在就意味着公司是需要给职工购买社保的。可是很多普通职工好奇的一个问题是,在我国关于公司法人必须买社保吗?我们将通过下面的这篇文章进行详细介绍。 一、...


·股份转让其他股东不同意怎么办
      股份转让其他股东不同意怎么办股权可以依法转让是公司法基本原则,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依...


·装修公司正规合同的样本是什么?
      装修公司正规合同的样本是什么? 在进行工程合作以及其他类别的交易活动时,为了避免日后的经济纠纷,同时也是为了对双方的权责进行明确的划分。往往都需要签订相关的合同证明。在房屋装修领域也同样如此。那么装修公司正规合同的样本是什么呢?下文中就作出了解答与说明。 装修公司正规合同的样...


·公司黑户股东受影响吗
      受影响。公司如果是在对外承担债务的情况下黑户或被例如经营异常名单进而被吊销的,且股东在公司被吊销后没有及时清算的,股东将与公司一起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


·股东代表诉讼和股东直接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有监督的权利,如果发现公司高管存在违规情况,对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损害的,股东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股东诉讼大致分为两种,那么,股东代表诉讼和股东直接诉讼的区别是什么?我们一同跟随我们做个大致了解。一、股东代表诉讼和股东...


·有限公司融资登记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有限公司融资登记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在我国,根据公司的特征有着不同的类型,其中有限公司就是公司的类型之一。在公司的经营发展过程中,资金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当公司的资金不足的时候,可能会需要进行融资。那么,有限公司融资登记所需的材料有哪些呢?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出详细的介绍,赶快来...


·公司法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有哪些
      公司法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有哪些? 作为公司的股东,不管您是作为主要投资人还是掌握公司少部分股权的中小股东,您的合法权益都是会受到公司法的保护的,所以当中小股东的权益受到侵犯时,请正确使用法律的武器来进行维护自身的利益,那么,公司法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有哪些呢?接下来我...


·公司不发高温费怎么办?
      夏季来临,气温一天天升高。忍受高温天气工作的人们是很辛苦的。在这种情况下,再加上国家有规定,劳动者理应得到高温补贴。一些企业,为了节省开支,不给员工发高温补贴,员工为了不失去工作,很多时间都会选择退步,不计较不追究。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公司不发高温费怎么办? 企业不发高温...


·企业变更注册资本间隔时间是否有限制
      企业变更注册资本间隔时间是否有限制 一、企业变更注册资本间隔时间是否有限制? 企业变更注册资本时间间隔以及次数这些都没有限制,随时都可以变更,企业申请变更注册资金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盖章) 。 2、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盖章...


·国有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
      国有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①内部审议。企业国有股权转让应当做好可行性研究,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国有独资公司的股权转让,应当由董事会审议;没有设立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对职工安置等事项应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